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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棘手議題:台灣舉辦APEC年會

http://www.CRNTT.com   2010-11-17 08:21:39  


施顏祥(左起)、楊進添、連戰、李述德、江啟臣,舉行APEC代表團返台說明會。(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北京11月17日訊/台灣希望能夠舉辦二零一三年的“APEC”年會,但問題的關鍵,到目前為止,除了台灣以外,沒有一個會員體表達同意台灣舉辦年會的態度。為何各會員體都不願意幫台灣這個忙呢?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登載富權的文章“另一個棘手議題:台灣舉辦APEC年會”,就此進行了解讀: 

  在“胡連APEC會”上,連戰向胡錦濤提出“台灣國際活動空間”訴求時,如同台灣參加“TPP”的議題那樣,無論是否曾明確提及到希望能在台灣舉辦“APEC”的年會--包括非正式領袖會議和部長級會議的議題,台灣方面關於“擴大國際活動空間”訴求的真實內涵,都包括了這一點。

  實際上,無論是在“APEC”日本橫濱年會召開前夕,台灣駐日本代表馮寄台在與採訪“APEC”年會的台灣媒體茶敘時,還是連戰在“胡連會”後與台灣媒體的互動談話中,以及連戰在返台時在機場發表的談話中,以至是馬英九在接見外國賓客的談話中,還有“外交部長”楊進添對記者的談話,都明確無誤地表達了希望能在台灣舉辦“APEC”年會的訴求。不過,連戰昨日上午在赴“總統府”向馬英九匯報此行的情況和成果後的記者會上,卻未再提及,可能是出於連馮寄台此前也曾公開說的“有困難度”的原因。

  綜合這幾天從來馬英九、連戰,到楊進添、馮寄台等人的談話內容,台灣方面要舉辦“APEC”年會的理由有如下三點:一、按慣例,“APEC”的會員體都有輪流舉辦年會的權利和要求。而從中國、中國台北、中國香港加入的一九九一年算起,除了中國台北、中國香港之外,其餘會員體都已經舉辦過年會,甚至美國還將在明年再輪第二遍;因而,“輪”也應“輪”到台灣了。二、按照慣例,承辦會員體是被提前兩年通知的,實際上日前已確定了明年度的年會在美國夏威夷舉行,後年度的年會在俄羅斯舉行;既然美國就要第二度被“輪”到了,其他的會員體也將參與“第二輪”,那麼,從未被輪過的台灣,就有理由要求舉辦大後年(二零一三年)的年會,而到目前為止,“APEC”尚未安排這一年的年會,台灣就自告奮勇要求主辦。三、台灣作為“APEC”的會員體,享有其權利和義務,台灣已經公開宣示要負同樣的責任,如果各會員體希望在台灣舉辦“APEC”年會,台灣不但是願意,而且必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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