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政魁解剖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 
不是每個被強拆家庭都有清華博士

http://www.CRNTT.com   2010-12-07 13:43:57  


 
  承蒙您所領導的行政序列中的基層官員對我及我父母的關照。我目睹了村民數次上訪,七個月來不斷地抗爭,也目睹與耳聞了政府的不作為與警察系統面對強拆時的局外中立。我在想,如果拆遷是公平的,就不會有村民採取這種方式維權,當然不排除可能存在您所領導的行政序列中的基層官員眼中認定的刁民,頑固分子,千古罪人,但數十戶幾百戶的人,那麼多的淚水,擺在眼前的傷者,一叠叠的舉報材料,換成是您,作何感謝?設身處地換位思考,恐怕唯有不公才能解釋一切,不平則鳴。我可以不發一言,明哲保身,可以躲進小樓,衣食無憂。家裡的房子對我來說,感情大過物質,不靠它我照樣可以養活我的父母。但作為知識分子,整個世界只要有一人不自由,自己便不是自由的。我並不是旁觀者,亦非局外人。我曾就父母的房子拆遷問題的協商見過您所領導的行政序列中的基層官員,也談過,說實話,某些人令我很失望,跡近無賴,口無遮攔,滿嘴許願,毫無誠意,當然,為了安全自保起見,我保留了全部的錄音,以備不虞。您所領導的行政序列中的基層官員許諾過不強拆,但事實給了否定回答;您所領導的行政序列的基層官員親口告訴我這是村民自主自願的拆遷,絲毫沒有強迫,還信誓旦旦地發誓,自己是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沒有絲毫的個人利益在裡面,但事實又給了否定回答;而且更為有意思的是,某些許願發誓前來做工作的人竟因經濟及個人問題進了監獄。聽其言則需觀其行,口惠而實不至則有損國家名器,對此,負責任的政府及其領導人是應該追責的。是否能用文明誠信說服您治下的村民呢?順便說一句,自從11月17日凌晨事件以後,我對他們這些人的反應就兩個字——無論是生理還是心理的——惡心。

  面對上訪的村民,面對遭受不公求助無門的村民,面對無地無房無依無靠的村民,面對一口許諾明年可以搬進新房但卻無絲毫擔保與白紙黑字的契約的村民,不知您作何感想?但我可以肯定的是,您所領導的行政序列中的基層官員與雇用人員中會有某些人彈冠相慶,伴隨著推土機與村民眼淚的震耳鞭炮聲足以說明這一點。我只能對他們說,我與你們一樣無權無勢,沒有能力解決你們的問題。但我需要告訴您及您所領導的行政序列中的基層官員乃至雇用人員的是,村民們選擇了上訪,選擇了訴訟,選擇了法律途徑,代表了對我們這個國家、政府和法律的信賴,這也是我作為一個法律研習者與工作者聊以自慰的地方,但是,如果在窮盡這些手段之後,因為種種人為的因素的阻撓而達不到預期的公平合理之目的後,唯有恒產者方有恒心,無依無靠無房無地無錢無糧無尊嚴無幸福的人恐怕只能在汽車炸彈與催淚瓦斯之間做出選擇了,伏屍兩具,血流五步,雖非壯烈,但卻令人感動。當然這是任誰也不願意看到的。

  目前中國存在的問題,並不是您能解決的,但在您的轄區內發生的問題,卻是您能處理妥當的。無所限制的公權力在拆遷方面長驅直入、無所掩蔽,製造了無數的人間悲劇。或許因為某種因素,您形格勢禁,泥足深陷或難以持中,但您能夠做到的而且我相信也是您奉以為準則的是不在您的轄區內增加一起人間悲劇。至少,使已經發生的悲劇與不公得到補償與糾正。

  中國古語,公門之中好修行。我想請您向您所領導的行政序列中的基層官員與雇用人員轉達一個“一厘米主權”的法治理念。在柏林牆推倒的前兩年,東德一個名叫亨裡奇的守牆衛兵,開槍射殺了攀爬柏林牆希圖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在牆倒後對他的審判中,他的律師辯稱,他僅僅是施行命令的人,基本沒有挑選的權利,罪不在己。而法官則指出:“作為警察,不施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權,這是你應自動承擔的良心義務。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心’。當法律和良心抵觸之時,良心是最高的行動原則,而不是法律。尊崇性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准繩。”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權——在那個萬不得已的局勢下,打,但應當故意打不准——不把人家打死,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這也是最高境界的良心。任何人都不能以“聽從命令”為借口,去跨越道德倫理的底線。這就是“一厘米主權”的道德義務,否則就必需承擔罪責。同樣,我希望您所領導的行政序列中的基層官員與雇用人員明白,城市的規劃是可以做的科學合理的,拆遷的補償在保障應得利益的前提下是可以做的相對公平的,勸說的方式是可以和風細雨以理服人的,推土機的履帶是可以斷開的,卡車的引擎是可以出故障的,砍刀砍在人身上的位置也是可以選擇的,尤其是最後這一點,為了每天200元人民幣的報酬而操刀,莫如回頭望一望自家的房子,明天是不是也有人在做與你同樣的事情。同時,為什麼與我的書過不去呢?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