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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房產稅應先厘清三個問題

http://www.CRNTT.com   2011-01-13 09:12:10  


  中評社北京1月13日訊/據報道,重慶市確定開征高檔商品房房產稅。重慶市市長黃奇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重慶將完善“雙軌制”住房供應體系,今年新開工公租房1350萬平方米,通過加強土地供應、稅收約束等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結構合理、供求平衡、秩序規範。

  證券時報刊登時評人吳睿鶇文章表示,對於即將在重慶市開征的房產稅,不僅符合中國現有國情,也符合國際通用做法。美國土地面積比我們多很多,因徵收房地產稅,美國中產階級有兩套房子的非常少。

  文章認為,要實現房產稅的順利出籠,有三個問需要厘清:

一是正稅、明租和清費。先說“多如牛毛”的稅譬如,有稅率為3%的契稅;稅率為5%的營業稅;從30%到60%稅率為四級累進稅率的土地增值稅;稅率為營業稅7%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為3%教育費附加稅;稅率為0.5%。的印花稅。再說“沉重如山”的租土地出讓金實際上就是政府讓土地使用者一次預繳了70年租金。由於地租是個無本萬利的買賣,且大都不納入財政預算盤子,如此一來,地方政府都對此“樂收”不疲,每年都有上萬億元的進賬,成為他們自由支配的“金庫”。還有五花八門的費各地政府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所徵收的費用,有藍圖審查費、防雷檢驗費、防震檢測費、電力委托費等等多達50餘項,涉及25個部門。

  顯然,倘若在沒有徹底厘清房產稅與現有稅、租、費的前提下,就貿然徵收房產稅,那麼此前在流通環節的稅、租、費怎麼辦,這些問題如果處理不妥,不僅會使該稅種變成了一種火藥味十足的懲罰稅,政府也會背上“斂財”的罵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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