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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冰冰是怎樣煉成的

http://www.CRNTT.com   2011-03-01 13:56:50  


 
大戲開幕

  範冰冰出道於1995年,憑借一部名為《女強人》的電視劇。當時她還是剛剛踏入上海謝晉恒通藝術學校的一名表演系學生。高二那年,範冰冰遭遇了一場嚴重的車禍。為了逃離管教嚴厲的媽媽,範冰冰執意在住院病休結束後,報考了外地的藝術院校。因為吹得一手好長笛並且有靚麗的外形,她順利地來到上海。

  《女強人》中,範冰冰的角色小到可以忽略。劇中的“女強人”正是台灣演員、參演多部瓊瑤戲的“瓊女郎”劉雪華。範冰冰在劇中只有一場戲。她坐在片場的樓梯上,劉雪華盯著眼前這個“眼睛長得像小狐狸”又透著一身古典美的小女孩,十分喜歡。當天,她留下了這個14歲小女孩的電話。後來,正是她把這個女孩推薦給了即將開拍《還珠格格》的瓊瑤。

  電視劇《導游小姐》是範冰冰在學生時代接到的第二部片約。那時她即將畢業,因為出演的角色是一位導游,她有了一個機會游走各大旅遊城市,最後一站是北京。當範冰冰跟隨劇組轉場各地時,她的同班同學正在排練畢業大戲《雷雨》。由於不能參加排練,範冰冰在畢業大戲里已經沒有了角色。結束了北京15天的拍攝之後,她做了一個決定:留在北京。

  不管結局如何,她自己的大戲,就這樣一意孤行地拉開了大幕。

  在北京南禮士路二七劇場附近,範冰冰租下了中國鐵路文工團職工宿舍的一間一居室。隨後,她開始像所有北漂藝人一樣,拿著簡歷四處跑組接活。扣除房租之後,媽媽每個月會給她500塊生活費。這是媽媽精打細算的一筆預算,它剛好能滿足範冰冰當時在北京的基本溫飽。對於從小家境優越的範冰冰來說,媽媽這麼做自有她的道理,“其實我故意就給她這點錢,是看她能堅持多久。我想用這種方式,把她從北京逼回青島來。”

  為了能隨時聯繫到女兒,媽媽給範冰冰買了一個BP機。“那個BP機給我帶來了很多好運氣。”範冰冰說,每次當她彈盡糧絕之際,BP機必響,必有活兒主動上門。那段時間,範冰冰接MV、串劇組,終於一個人在北京扎了下來。在這場微妙的較量中,媽媽最後妥協了。後來她停掉了青島的服裝生意,和丈夫舉家來京。

  《還珠格格》播出後,範冰冰的工作開始繁忙起來,媽媽暫時當起了她的經紀人。直到那時,她才知道,女兒已經懵懂無知地跟瓊瑤簽下一紙合約。根據合約,範冰冰只能接公司的通告。但公司遠在台北,很多時候無法兼顧。當電視劇《小李飛刀》的片約擺在眼前時,她給女兒壯膽,私自接下了這部戲。之後範冰冰惹上了和瓊瑤公司的違約官司,支付了15萬違約金,雙方才私下和解。

  經紀人本來是一個專業化程度和門檻都很高的工種,但在國內影視圈,很多藝人,甚至一線藝人的經紀人,都是自己的親人。張傳美意識到,要想女兒在圈子里走得穩健長遠,還是需要一個專業的經紀人來全面打理。

  那段時間發生的小插曲是張傳美意外懷孕。“當時我和她爸爸都很猶豫,覺得不好意思告訴冰冰。”但是範冰冰得知後,卻比父母還要興奮。“她堅持要我們留下這個孩子。我跟她講,那以後家里的錢、爸爸媽媽的愛,你就只能得到從前的一半了。她說絕對沒問題。” 張傳美說。

  “其實當時我沒想那麼多,只是覺得要是真有了一個弟弟,我媽就不會像從前那樣管著我了。”範冰冰呵呵一笑,和盤托出自己當時的想法。

  媽媽懷孕之後,範冰冰結識了王京花。這位京劇武旦出身的經紀人1991年涉足樂壇經紀,是國內第一代經紀人,陳道明、關之琳、劉嘉玲、吳君如等都曾是她旗下藝人。媽媽終於放心地鬆開握了19年的手,把女兒托付給王京花。她和女兒也有了一個新的約定:等到25歲,你自己搬出去住。在那之前,你所有的錢,媽媽替你保管。

最煎熬的時光

  加盟王京花團隊之後,範冰冰如魚得水。《手機》之後,她因成功出演電影《心中有鬼》中的徐曼麗,獲台灣電影金馬獎最佳女配角。這一幕發生在2006年。正是在這一年,她認識了導演李玉,憑借和她首度合作的電影《蘋果》,範冰冰來到了柏林,第一次踏上了國際電影節的紅毯。

  這一年,也是她和媽媽“25歲約定”到期的年頭。兩人都不曾想到,當初約定期限的成人禮,最後來得如此大喜大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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