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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師大女生“求包養帖”是一張道德試紙

http://www.CRNTT.com   2011-09-23 09:57:42  


 
包“二奶”和養“小三”是教育惹的禍? 

  2011年09月22日11:06 來源:新華網 

  “求包養!各種包養!”前日晚,北師大校園論壇蛋蛋網征友板塊中,一則“求包養”的帖子引發關注。帖子稱,北師大一19歲女生“求過而立之年的大叔包養”,並留有一聯繫電話。昨日,記者核實得知,“求包養”是北師大一宿舍女生試探社會的一種調查,“實際上子虛烏有”。( 新京報2011年09月21日)

  “最近看到南京大學一名學生在課堂上向一個女同學求愛,老師送上祝福的道,感觸很深現在大學裡已經缺少了,對知識的敬畏,對真理的追求,對科學探索的專注,逐步變成了鬧市之中的娛樂場,和追名逐利的大雜院。”(新華微博)

   兩個事件,直指大學本科教育的缺失。在我看來,這些缺失的始作蛹者,是2005年教育部發布了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新規定取消了一些涉及學生婚戀的強制性規定,最顯著的是撤銷了原規定中“在校學習期間擅自結婚而未辦理退學手續的學生,作退學處理”的條文,對學生能否結婚不再作特殊規定。原國家教委於1990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三十條規定,在校學習期間擅自結婚而未辦退學手續的學生,作退學處理。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解釋,這並不意味著提倡大學生結婚。

  現在中國有沒有法律規定,在校大學生可以結婚的?法律的準則之一就是“法無明文規定的,都不屬於違法行為” 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在校大學生不可以結婚,所以,這是不觸犯法律的。但是有些學校的自主規定是不能,這從另一方面反而觸犯了“婚姻自由”這個法律明文規定的條款,所以是可以結婚的。

  正是這一教育改革措施的出台,給大學生特別是是本科生的成長帶來了很多問題!在社會道德滑坡的今天,六年的實踐證明,這一規定實施的結果,在大學本科生中,在思想上和觀念上,為沒有道德的人提供了“二奶”和“小三”的巨大基地,變相助推了社會上包“二奶”和養“小三”的墮落社會風氣的進一步加劇!

  回想我們八九十年代的大學生,不能結婚也不是好好的嗎?沒有誰因此而成不了才!不明白,我們的教育改革為什麼不在如何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和生存能力上去多下功夫,而是在一些與學習沒有直接關係的事情上做文章?一不小心,無意中還變成了包“二奶”和養“小三”的“推手”!

  要治理社會上的墮落風氣,還是要從年輕人抓起,最主要的是培養她們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斷絕無德之人最感興趣的“二奶”和“小三”基地!此消彼長,盡快整治社會風氣的好轉!因此,我建議重新修改“規定”,把對本科生的要求恢復到“在校學習期間擅自結婚而未辦理退學手續的學生,作退學處理!”到那時,才不會再上演類似的鬧劇和醜劇,學生才能專心讀書,老板們沒有了“鮮貨”,欲望也會有所收斂!這樣,社會風氣才有可能會有根本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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