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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救不了被碾女童

http://www.CRNTT.com   2011-10-20 10:48:27  


 
  ■ 既無兜底條款,又無公正司法,好人自然“難當”

  見死不救泛濫不是道德滑坡,“活雷鋒”也需要法律保障

  彭宇案中法院以“公平原則”息事寧人,卻始終沒有給出明確的是非對錯,最終的和解看上去更像是和稀泥式的各打二十大板,瓦解了公眾對司法的信心,更加嚴重的是,2006年彭宇案後幾乎在此後每一年,“好人反被告”類似的事件總會上演,這樣一來實際上提高了當好人的“風險成本”——做好人不僅沒有回報,反倒還會成被告。

  雖然挽救生命是人之天性,但另一方面趨利避害也是人性使然,若救人還要惹上額外麻煩——救人的“風險成本”被提高,那麼很難說路人經過此地不會有所思考。而此次事件中每個路過的人,路過的角度和距離,光線,心情都很難一概而論,又有潛在惹上麻煩、吃上官司的風險,那作出徑直而去的選擇也就不足為怪。今年3月,某公益網站在推出了“攙扶老人風險基金”,聘請律師義務為救助者打官司等舉措,不能不說提出了一種很好的解決方案。

  若無法律為好人站台,台北市民也擔心被跌倒“阿嬤”訛詐

  若沒有法律免責條款的兜底,無論在哪兒始終都會存在做好事還要擔風險的可能,在號稱“孔孟”之道延續最為優良的台灣地區也概莫能外——2006年台北的一份民調顯示,在台北,願意幫助陌生人做心肺救助的只有2%。而在台灣最大的門戶類網站奇摩上,曾經在一場對是否該救助跌倒“阿嬤”的討論中,有超過半數以上的網友對被救者“反咬一口”表示擔憂,進而稱不會主動救助。

  □ 結 語

  道德是由一系列法律和細節技術保證的。如果法律規定好心人能夠在一定條件下免責,如果一個國家更依賴法律和專業機構而不是所謂見義勇為來保護普通人的時候,好心人才會越來越多。事實上,輕易以道德的名義譴責一個社會道德滑坡,才是真正的道德滑坡。相比18個冷漠路人,更加恥辱的是好人免責條款一而再再而三的缺失。

  (來源:網易新聞《另一面》201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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