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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擴大開放吸收外資30年的思考

http://www.CRNTT.com   2012-01-18 08:51:16  


在對外開放吸收外資領域應該有新的戰略思維
  中評社北京1月18日訊/改革開放30餘年來,中國對外開放吸收外資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當然在摸著石頭過河的過程中,難免也會遇到一些挫折和坎坷。學習時報發表商務部外資司副司長邱麗新文章表示,如何利用好國內外兩種資源和兩個市場,擴大外資企業的技術溢出效應,促使外商投資企業更好地服務於中國的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我們學會用一種哲學的眼光看待外資的過去和現在,以更好地在今後指導我們擴大開放和吸收外資。

  用發展的眼光看待開放和吸收外資

  文章介紹,1978年秋鄧小平訪問日本,參觀了日本日產汽車、鬆下電器等企業,並乘坐了日本高鐵。11月鄧小平訪問了新加坡,並參觀了裕廊工業園。日本經濟的高速發展以及新加坡的引進外資發展經濟的成功經驗給鄧小平留下深刻印象。回國後他在《關於經濟工作的幾點意見》的講話中說到:外國人在新加坡設廠,新加坡得到幾個好處,一是外資企業利潤35%要用來交稅,這部分國家得了;一個是勞務收入,工人得了;還有一個是帶動了它的服務行業,這都是收入。我們要下這麼個決心,權衡利弊、算清賬,略微吃點虧也幹,總歸是在中國形成生產能力,還會帶動我們一些企業。之後,鄧小平又提出:“必須改革開放。不改革開放,死路一條。”

  在當時中國完全的計劃經濟體制條件下,為給外國投資者創造一個相對比較寬鬆的市場環境,消除他們的投資顧慮,1979年人大審議通過並頒布了《合資企業法》。1979—1980年中央批准設立4個經濟特區。1983年國務院召開了第一次全國利用外資工作會議,進一步放寬了利用外資的政策。1984年之後,國家又先後開放了沿海14個港口城市,設立了13個沿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對其利用外資實行優惠政策,擴大地方外商投資審批權限等。1986年國務院頒布了《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推進改善外商投資環境,並在稅收等方面對外商投資的產品出口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給予優惠待遇。1987年12月,國家有關部門制定了指導外商投資方向的有關規定,旨在創造良好的外商投資環境並改善外商投資結構。

  自1992年鄧小平南方談話開始,國務院又開放了6個沿江港口城市、13個內陸邊境城市和18個內陸省會城市,外商直接投資較前一階段大幅增長,同時外商投資領域多元化。中國開始成為世界各國對外直接投資的熱點地區之一,但吸引外資總體規模還比較有限。從這一年開始中國吸收外資一直位於發展中國家的首位,成為跨國公司投資的首選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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