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政魁解剖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 
秦輝:緬甸拒中國建壩之惑(上、中)

http://www.CRNTT.com   2012-02-20 11:51:27  


 
密鬆之惑(中)

關鍵在於“根本不和我們商量” 

  其實,聽來聽去,我覺得“根本不和我們商量”才是問題的關鍵,這和昆桑牧師說的“軍政府和中資公司不跟我們商量就拿它去賺錢,我們當然不同意”是一個道理。密鬆是神聖的,但神聖密鬆是否不能有任何人工建築?我想即便在克欽人中也未必看法一致。密鬆匯流處現在就有新建的佛塔、教堂和一些簡陋的旅遊設施,如果盛名傳出,將來這裡變得和國內許多旅遊地那樣游人如織熙熙攘攘,那會不會也影響到“二水環山”的自然聖潔?我想,那時肯定會有這種抱怨,但不會引起強大的反對聲浪。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為這種情況如果出現,那肯定也是當地人民願意的。但如果按如今水電站這種開發模式,由軍政府把密鬆圈禁起來霸占為官辦旅遊公司,把當地百姓強行趕走,再委托一些外國人來經營——如果這樣搞,那就會與電站一樣招致千夫所指了。 

  有朋友告知,實際上密鬆過去的名氣沒有如今這麼大,“二水環山”的形象也沒有如今這麼隨處可見。如今這種現象其實在一定程度上是軍政府與中資公司的行為引起的反彈:密鬆現在似乎不僅是克欽文明發祥地的象徵,還在某種程度上成了克欽民族抵抗專橫維護尊嚴的象徵。 

  對於這些朋友,你跟他講環保問題沒有那麼嚴重,將來的水電站能給你們的政府財政增加多少錢,那是沒有用的,尤其是後一理由只能增加他們的反感。 

  從克欽人的角度想,以獨裁、腐敗聞名的軍政府圈占我們的土地,把當地百姓強行趕走而只給極低的補償,然後把這裡交給一家外國公司,建起的電站按BOT方式(即建設—經營—轉讓,是指政府通過契約授予私營企業,包括外國企業,以一定期限的特許專營權,許可其融資建設和經營特定的公用基礎設施,並准許其通過向用戶收取費用或出售產品以清償貸款,回收投資並賺取利潤;特許權期限屆滿時,該基礎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編者注),由外國公司經營50年,生產的電力90%輸往外國;當然外國公司為此會給軍政府一大筆好處(政府財政收入),但過去從來沒有在克欽地區搞過公共福利,只是派兵屠殺、搶掠我們的軍政府得到這些好處與我們有何關係?那不就是使他們更有能力擴充軍備鎮壓我們嗎?外國公司與軍政府不是在狼狽為奸嗎? 

  在緬族人看來,密鬆當然未必是“龍脈”,但作為“母親河”的發源地也具有一定的象徵意義(只是沒有克欽人那麼強烈),軍政府在克欽人看來是征服者,在緬族百姓中同樣不得人心,這在最近的變革中已經越來越清楚。這個獨裁集團過去屠殺克欽人和鎮壓緬族民眾的民主運動同樣殘酷,因此密鬆工程給軍政府帶來的好處同樣未必是給民眾的好處,中資公司與軍政府的交易不僅違背克欽民意,也違背緬族民意。因此在克欽地區修建一個可能對中下游緬族地區造成巨大影響的大水庫,緬族民眾也是有顧慮的。在緬族人關於環境的種種抗議中可能就包含了這種不便明說的擔心,因此他們抱怨的核心同樣是“根本不和我們商量”。 

  而從中資公司的立場講,密鬆工程是中緬合作的,代表緬甸方面的只能是軍政府而不可能是反對黨或“民地武”。軍政府同意我們獨立經營50年,我們給他們相應的回報,這是兩國間正常的平等交易、互利合同。關於當地老百姓的補償,我們給軍政府的回報已經包含了這筆錢,在我們看來也不算少。至於軍政府如何把這筆錢給老百姓,老百姓是否被強迫徵地、野蠻拆遷,這是他們的“內政”,與我們無關。公司只管開發,不與百姓談判,由政府出面搞徵地拆遷,我們在國內也從來是這樣搞的,怎麼能說是欺負緬甸人或者克欽人?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