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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式醫院是醫療改革的體制外鮎魚

http://www.CRNTT.com   2012-08-20 11:54:17  


 
決定“港式醫院”命運的恐怕仍然是政府

  2012年08月20日00:10 來源:紅網 作者:賤言獻車 

  7月,由深圳市政府投資35億元興建、深港雙方共同組建團隊管理的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正式試業。據悉,所有到港大深圳醫院的患者均需提前預約,醫院不接受任何非預約病人。此外,醫院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醫生最高年薪可達百萬元,收紅包即開除。(8月19日《人民日報》)

  從新聞來看,深圳的“港式醫院”,除“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與非營利分開”的宏觀新意之外,在微觀運營上,也有很多與內地醫院不一樣的地方,似乎值得學習借鑒。從目前試業的情況看,醫院內秩序井然,好評較多,但這是不是意味著“港式醫院”在內地不會遭遇“水土不服”的問題呢?除了時間更夠給出答案,政府推動衛生醫療事業改革的綜合進程,恐怕也非常重要。

  “港式醫院”的創新之一:門診量固定,每天300人次,除急診外,均需提前預約。一家醫院可以根據自己的接納能力,確定相對固定的門診量,但整個社會醫療機構的門診量,得以政府較為準確的需求數據為依據,如果供需矛盾不能解決,病人會不會都想著去擠急診的“綠色通道”呢?門診量固定之後,如果沒有實名掛號的輔助,沒有社會誠信檔案的機制,會不會被“號販子”利用呢?或者遭到“號販子”的惡意預約呢?

  “港式醫院”的創新之二:全科門診“打包”收費,每次130元,包含掛號費、診金、不超過7天的藥物及常規標準檢驗檢查和衛生耗材的費用。姑且不論這種“打包”收費制度的合理性會不會遭到質疑,但其基礎數據是參照深圳市3家三甲醫院的門診基礎數據模擬測算出來的,而在“看病難、看病貴”的背景下,基礎數據本身是否合理,是值得琢磨的。儘管“港式醫院”已說明“將根據試行期1年實施效果進行評估調整”,但如果沒有公開透明的評估機制,恐怕仍難逃質疑之聲。

  “港式醫院”的創新之三:為全部醫生購買了“職業責任險”,將醫療事故責任交予第三方處理。我國近年來的“醫鬧”問題,本身並不缺乏第三方處理的機制,但之所以仍頻頻發生,則在於第三方處理的公平性與說服力,如果患者還不能適應“港式醫院”的第三方處理機制,如果不能確保第三方處理的公平、公正,如果沒有對法律的敬畏之心,在發生醫患糾紛之後,“醫鬧”不上醫院,恐怕高興得還有點早。

  “港式醫院”的創新之四: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最高年薪可達百萬。以能力和勞動付出決定薪酬回報,本身沒有問題,但深圳“港式醫院”的投資主體,仍然是政府,公益性是首位的。高達百萬的年薪,究竟由誰來支付呢?是從看病所得中獲得,還是完全由政府埋單?由患者埋單,患者必然要擴大支出,能否接受呢?由政府埋單,如果沒有配套的合理機制,納稅人會不會轉過來質疑政府呢?

  “港式醫院”的創新之五:嚴格職業道德,一旦“收紅包”即開除處理。看似嚴格,之前內地其他醫院也曾經有過嘗試,但效果並不佳。一些醫生之所以不怕開除,主要是因為依仗自己的醫療技術水平,“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也就是說,治理醫生“收紅包”的問題,僅靠“港式醫院”的孤獨開除處理還不夠,需要進一步加大全社會範圍內的處罰力度,如果一旦“收紅包”,就吊銷其醫生職業資格,終身不得從醫,並納入“貪污治罪”,效果會不會更好一些呢?

  “港式醫院”是一個新鮮事物,在現有的醫療體系中,無疑也會充當“鰱魚”的角色,有人會去學習、模仿,比如先全科,再專科,引入“家庭醫生”理念,但也會有利益既得者去創造障礙。“港式醫院”能否避免“水土不服”,恐怕不是“港式醫院”本身能夠完全決定的。實際上,“港式醫院”的產生,本身就是政府主導的結果,深圳市政府投資了35億元。政府的發言權與“港式醫院”的理念,在實施中的契合程度與平衡程度,也非常重要。

  “港式醫院”代表著一種新的探索,公眾自然希望它走向成功並真正解決“看病難、看病貴”的頑疾,但“港式醫院”可能會遭到的一些“水土不服”問題,實際上也是目前醫療體制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政府能否轉變理念,能否作出系統的配套和服務,不僅關係著“港式醫院”的成敗,也關係著醫療體制改革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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