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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制對乞討者的不舒服感,是一種文明

http://www.CRNTT.com   2012-08-30 11:46:38  


 
  還有極端者說那些乞討者都是坑蒙拐騙者,這就更是污蔑了,公安部剛發布了一條新聞稱:“隨手拍”解救乞兒行動所拍,基本無被拐者。警方的提醒充滿人文關懷:不能讓愛心廉價支付,更不能讓無辜者心靈受傷。社會需要愛心,同樣也需要尊重。

  不得不說,很多城市人對乞討者的憤慨,都源於不舒服感而產生的排斥衝動,處於優越位置的城市人應該節制這種衝動,應寬容弱者,對他們的生活狀態有一份憐憫之心。不錯,確實有人利用公眾對孩子的同情而幹些壞事,但我們不能陷入那種對這個群體的全面污名化和妖魔化,而謹小慎微地想到另外一種可能。有個警察朋友講過一個故事:1999年某天,一個失足婦女被傳喚到他所在的派出所,該女央求警察派人照看一下她出租屋的5歲女兒。旁邊有人勸他:別聽她鬼話,興許又是騙人博取同情心的。他說:寧信其有,不信其無。到她屋里一瞧,果見有一女童獨自在玩一張五十元紙幣,女童告訴他:叔叔,媽媽說她收的這張錢是假的,只能玩不能用。

  聽了這個故事後,我對這個警察肅然起敬,這份對弱者的關懷讓我感動。相信了她,最壞的結果,只是被騙了一次;可不相信她,最壞的結果,則是一個小女孩會關在家里甚至被餓死。這樣的慘劇是發生過的,血淋淋的,讓人永遠無法釋懷。2003年,長年吸毒的成都婦女李桂芳因偷盜被抓,後被送去強制戒毒。李桂芳被抓後,曾多次哀求抓她的人去救出被關在屋里無人陪伴的女兒李思怡,但都遭到拒絕,導致其3歲幼女李思怡被困家中活活餓死,直到17天後才被發現。那一幕讓人永遠無法釋懷,從屍體姿態來看,小思怡死前因饑渴、孤獨和恐懼、絕望而有過極為痛苦的掙扎,小腳已經踢腫了,門上留有數道細細的血痕,是她在找吃的、找媽媽。

  幼女被活活餓死,每個相關者都不能幸免於罪。為什麼要克制對乞討者的不舒服感呢?他們一樣,都是弱者,也許,你反感你討厭你驅逐的乞丐,他的背後就有這樣一個家庭。對弱者和窮人,理應保持這樣一種憐憫和同情,想象對他們最壞的可能,寬容他們,不要把他們逼上絕路。

  官方對待乞討者更應該有這樣的寬容,站在中立者的位置對城市進行管理,而不能迎合本地人的那些不合理要求,驅逐乞丐這樣的“外來者”。前段時間,某地地鐵對乞丐進行排行示眾,引發很大的爭議。聽說此事引起當地領導的高度重視,批示稱地鐵警方不應該這麼做。政府這種中立的態度,很值得讚賞,佛山市政府需要學習這種態度。乞丐是一個沒有話語權的群體,他們不會上網到微博里表達反對,地方政府不能被那種片面、自私的民意所綁架和裹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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