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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新方案有望觸發新一輪改革

http://www.CRNTT.com   2013-02-18 08:27:58  


 
  難以一蹴而就

  文章認為,儘管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已經十分全面,但由於觸及社會階層利益的全方面調整,因此實施也是一項十分艱巨複雜的系統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其效果也必然存在局限性。

  第一,由於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出台是各方面利益反覆博弈的結果,由此也決定了許多要求不可能太高。例如,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上交比例在“十二五”期間提高到15%,也仍遠遠低於全球平均水平30%的狀況;2015年絕大多數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占當地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比例上升到40%以上,也仍只達到國際上大多數國家的較低水平;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占財政支出比重到2015年達到12%,遠低於中等收入國家比例20%的水平。這就決定了收入分配改革措施在緩解收入分配差距方面見效不會太快。

  第二,收入分配改革不僅涉及社會群體之間增量利益的調整,還更多涉及存量利益的調整。由於過去改革成果的既得利益階層獲取了社會大多數存量利益,收入分配改革的推進會損害到他們的利益,改革的推進必然會受到阻撓,房產稅的難產、徵地補償制度的延遲等都是例證。因此除非決策層有更大的決心和勇氣,否則收入分配改革很容易陷入困局。

  第三,收入分配改革涉及社會的方方面面調整,這就決定了如果沒有其他配套制度的同時推進,其推行效果會大打折扣。這些配套制度的實施同樣也是艱巨的工程。例如,由於國企壟斷的存在,中國城鎮居民收入分配不公的最集中表現是國有部門收入長期高於民營部門,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就需要鼓勵更多非公有制經濟主體進入壟斷領域,加快進行國企改革。再如,要把更多財力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就必須有效約束政府行為,嚴格控制行政事業單位機構編制,降低行政成本,嚴格控制“三公”經費預算,全面公開“三公”經費使用情況等,而解決這一問題同樣需要涉及行政體制改革。

  因此,並不能指望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實施能在短期較快改變當前收入分配問題突出的局面,但只要我們遵照方案的部署,更有決心地協同推進各項改革,改革的綜合效果將會集中顯現。收入分配改革作為牽一發而動全身的艱巨工程,必將成為中國推進新一輪改革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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