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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世佑:“百年憲政”的認識誤區

http://www.CRNTT.com   2013-05-13 11:49:03  


 
三、坎坷前行的憲政

  近代中國內憂外患的特殊環境在較大程度上延續於帝制覆滅之後的民主時代,民權政治的工具性訴求,民權與國權的此消彼長,加上“以黨建國”“以黨治國”的蘇聯模式對孫中山革命實踐的影響,還有蔣介石的“假黨治之名,行獨裁之實”的訓政,在制約著民國以降的憲政之旅,蔣介石還失去過抗日戰爭全勝之後的憲政建國之良機,然而,民初《臨時約法》所承載的“主權在民”之理念與民主立憲的新法統之框架臻於確立,歷經風雨而不倒。

  在海峽兩岸的政、學兩界與教科書中,近代民主革命先驅與三民主義理論的構建者孫中山先生幾乎是唯一毫無爭議的歷史偉人,而三民主義理論的精華不是別的,就是民權主義。孫中山的民權主義理論既立足於中國的實際,也得益於世界政治文明遺產的滋養與世界民主潮流的啟迪。即使在孫中山病逝之後,這份世界遺產亦曾堅如磐石地經受過德、意法西斯與極權主義的挑戰。1940年10月12日,美國總統羅斯福在著名的德吞(Dayton)演講時就指出:“我們決心要用我們的人力和財力,去抵抗並擊退這種外國的陰謀和宣傳,以及地下戰爭的詭計,這種陰謀詭計和宣傳,發端於歐洲,而現在卻明顯的企圖進攻太平洋這邊的各民主國家。那種宣傳反覆宣稱民主主義乃是沒落政治制度。他們告訴我們,說我們的民主理想,和我們民主自由的傳統,都是過去的事物了。我們絕不承認這種說法。我們認為我們是有前途的,而他們所走的方向,卻是退向古埃及王國的束縛的方向,是退向中古黑暗時代的奴役的方向。”

  孫中山民權主義的可貴之處還在於,它並非流於主義的層面,而是從制度建構入手,明確地提出了可以實際操作的“軍政、訓政、憲政”三階段,並以“憲政”作為國民黨人為之奮鬥的執政目標與價值境界,比起康有為籠統地提出“據亂世、升平世、太平世”三階段來,要具體得多,也實在得多。唯其如此,無論是古代陳勝、吳廣的揭竿而起,還是近世洪秀全、楊秀清的“奉天討胡”,孫中山領導的辛亥革命就比往昔以暴易暴的“湯武革命”勝出一籌。原本為乃父蔣介石的威權與光環所籠罩的蔣經國後來之所以能在海峽兩岸好評如潮,就是因為他是孫中山三民主義理論的最忠實的信徒,是胸懷寬闊的政治家。正是蔣經國當年默認異黨密謀的“圓山之會”,成為台灣地區結束國民黨一黨專政的契機,才有開放黨禁與政黨輪替的民主實踐。台灣憲政的價值並不限於台灣本身,它足以表明:中國人完全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實行民主政治,無需像香港那樣“借腹生子”。另外,中國傳統文化同西方的民主理念並非不可通融。

  中國大陸經過近30餘年的改革開放,社會經濟發展成效顯著,人民的物質生活大大改善,國家的地位得以提升,這些都是舉世公認的成就。相比之下,政治體制的改革過於遲緩,憲法所規定的許多公民權利得不到保障,憲法所應限制的公權卻日趨膨脹,許多黨政官員用各種方式侵吞國有資產,買官受賄,拼命斂財,還壟斷行業資源,與民爭利,形成某些操縱市場競爭的利益集團,甚至還借土地開發等名目,強奪下層民眾的宅地資源,官民衝突持續加劇。為維繫秩序,應該排除干擾,力行憲法。

  強力維穩體制理當回到憲法的軌道上來。唯有還政於民,用選舉制取代任命制,才有可能從根本上扭轉民求官而非官求民的現象,將權力關入制度的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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