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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聿文:剖析劉志軍式腐敗的標本意義

http://www.CRNTT.com   2013-06-17 10:50:34  


 
  劉是個有著政治野心的人,高鐵大躍進實際上成了其博取政治升遷的資本。這是劉在8年部長任內對建設高鐵情有獨鐘,而對鐵路體制改革無動於衷的原因。因為相對於發展,改革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不大可能成為其政治升遷的資本。然而,逃避改革,也會帶來另一種形式的不安全。因為高鐵作為一種新技術引進中國後,潛藏著經濟、技術、管理等風險,尤其是管理跟不上,風險極易發生,而專注於大發展,相應也就會忽視管理,從而埋下安全隱患,並因人為因素而放大。

  因此,劉案的教訓是深刻的。它告誡我們,要遏制這種將一個行業的發展作為領導博取政績的“賭注”並由此造成的系統性腐敗,必須對涉及領導尤其是一把手的權力進行約束和切割,改變權力高度集中的狀況,改革政企不分的體制,減少政府對經濟的干預,改進政府的投資方式,將行政合法性建立在對社會和公眾的服務(而非政績)的基礎上。這就需要切實拿出決心,進行制度之重構,推進行政體制改革。

  就反腐而言,則一方面需要加大對案件的查處力度,和對腐敗分子的懲處力度,堅持老虎和蒼蠅一起打;另一方面,也要加強治本建設,包括政府的決策應盡可能公開透明,實行官員財產公示,制定反腐敗法,形成一個完整統一的懲治腐敗的制度保障體系。目前在懲治腐敗方面,仍是政策多、法律少,一個完整的反腐敗法律體系亟待建立。

  鄧聿文,中國改革與社會轉型研究者,知名時政觀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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