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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主張劉志軍不死

http://www.CRNTT.com   2013-07-10 11:03:27  


 
  第三,劉志軍在過去多年的任職經歷中,為鐵路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放眼望去,今天四通八達的高鐵網,以及因此給全國人民帶來的便利和對民航的競爭壓力,和劉志軍的迎難而上甚至頂著巨大批評壓力而上有很大關係。我們必須承認,劉志軍改變了中國的交通、提高了中國的效率、創造了中國的歷史。他一路走來直到今天淪為階下囚,有他自身的原因,但更是制度使然。
僅以為何洪達所花的4900萬元來說,他其實也是這個腐敗無處不在的制度的受害者。可以說,劉志軍也是一個“悲劇英雄”。對這種已經淪落、轟然倒塌的人,我們不妨多一些悲憫,多一些寬容。設想一下,我們是願意看到一具劉志軍的骨灰還是願意讓他作為這個制度和這段短暫歷史的見證人呢?

  第四,僅從刑法的理念來看,我也堅決主張徹底廢除死刑,作為實現這一目標的第一步,就需要先盡快廢除包括經濟犯罪在內的所有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劉志軍不管受賄多麼大,其實都沒有人身危險性。想想過去,儘管各界輿論每年定期(暑運、春運)痛扁鐵道部和劉志軍,但他並沒有像有的官員那樣雇凶殺反對者,甚至可以說,他對輿論的容忍,還是體現了一種可愛和值得肯定的態度。 

  二 北京律師派:

  岳成:劉志軍將踏踏實實坐穿牢底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創辦人岳成分析,“退贓”是劉志軍不死的最重要原因,“退贓是悔罪的具體表現,而悔罪又是從輕判決的依據。” 從近些年的案例來看,貪污金額遠在劉志軍之上的中石化原董事長陳同海、長沙市市政建設局原局長顧湘陵等均被判處死緩。

  大成律師事務所刑事業務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張志勇認為,劉志軍受賄金額特別巨大、影響特別惡劣卻沒有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是一個綜合因素作用的結果,“對劉志軍的判決,也是在考驗政府的反腐決心。”

  始終主張“經濟犯罪不用死刑”的岳成認為,“不殺巨貪”體現了中國“少殺、慎殺”的刑事司法政策,“對於經濟犯罪來說,死刑的震懾力並不大,打擊貪腐還是要靠制度建設。”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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