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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關係如何才可合情理安排

http://www.CRNTT.com   2014-02-08 09:00:19  


 
     參考文獻 

  ①、⑥、⑧劉國深,《試論和平發展背景下的兩岸共同治理》,《台灣研究集刊》2009年第4期。 

  ②、⑤陳儀深,《“台獨主權”的起源於流變》,《台灣史研究》第十七卷第二期。 

  ③陳儀深,《關鍵的一九九一:論“中華民國在台灣”的誕生》,《思與言》第50卷第2期。 

  ④蕭高彥,《國族民主在台灣:一個政治理論的分析》,《政治與社會哲學評論》,第11期2004年12月。 

  ⑦石之瑜,《“主權”論述與台灣的恐懼——走出困境的三個起點》,台灣《中山大學社會科學季刊》,2000年2卷。 

  註 釋 

  (1)從現狀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現實存在,那麼所謂“一個中國”就出現三個指向:指中華民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指在“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另創國名如“中華共和國”。參見《中華日報》社論,《兩岸關係應摒除“對立、比實力”思維》2013年11月3日。以及,要創造一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之上的“大一中框架”,一個中國,應當是指一個“超越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的第三概念國”,參見《聯合報》社論,《加一個字:從“一中框架”到“大一中框架”》,《聯合報》2013年11月8日 

  (2)所謂“明確承認大陸與台灣同屬一國”,又在雙方“實力懸殊”、“對立”狀況下,就有“大(諸侯)吃小(諸侯)”潛在意涵。參見《中華日報》社論,《兩岸關係應摒除“對立、比實力”思維》2013年11月3日。 

  (3)從新制度主義的觀點看,制度一旦形成,就會形成特定路徑,影響其後的策略選擇,並且如果要將之前的制度推翻就會承擔較大成本。參見,諾思《制度、制度變遷與經濟績效》,第149頁 

  (4)近日,張懸的“國旗”事件曾引起兩岸雙方的共同關注。事件焦點在於雙方對“中華民國”的政治符號存在較大分歧,以致造成兩岸民眾的誤解加深。因此,在國際場合,尤其在兩岸雙方均在場的情況下,台灣方面應避免展示政治符號,以免挑動兩岸敏感神經。 

  (5)胡錦濤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座談會就指出,“台灣同胞愛鄉愛土的台灣意識不等於‘台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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