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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為什麼收緊孕婦入境“分寸”?

http://www.CRNTT.com   2014-09-26 09:53:02  


日前,懷孕30周的北京網友『如許姑娘』赴香港旅游,在香港機場被特區政府入境處拒絕入境。『如許姑娘』發帖控訴遭遇,受到網民關注。
  中評社北京9月26日訊/ 內地孕婦赴港“散心購物”卻被訊問、遣返,此樁看似不大的事件,在港陸關係頗為“敏感”的當下難免激起各式解讀。此間新京報文章指出,依據港府現行政策,事件中香港入境管理處進行的訊問、羈留、強制遣返等做法都沒有違法之虞,不過不違法並不等於有關方面的做法沒有可改進之處,有關方面在入境審查上,具體操作可以更人性化和靈活化。

香港為什麼收緊孕婦入境“分寸”?

  港府2007年就規定,懷孕約28周或以上,將自動視為懷孕後期,是否獲准入境最終由有關人員判斷。該政策其實已實施7年之久。

  孕婦孕中欲赴港遭遣返,無疑是由“雙非”問題引起。而事實上,這最早可追溯至2001年香港終審法院對“莊豐源案”的判決,依照判例,此後所有在港出生的中國籍嬰兒,即使其父母均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即“雙非”),也可根據《基本法》第24條第1款享有香港永久居留權。該判例為“雙非”孕婦赴港產子潮埋下伏筆,2003年香港經濟短期遭遇重創,為刺激經濟,陸港開啟內地遊客赴港“自由行”,更便利了有意赴港生子的內地人。

  到了2007年,“內地孕婦闖關生子”開始不時見諸報端,而未經醫院預約又即將臨盆的產婦,又通常會得到香港公立醫院的即時接納,這既屬違法,又占用由本地納稅人供養的公立醫院資源,於是香港海關等方面加大對非法闖關者的打擊力度。2007年1月16日港府新聞公報稱,懷孕約28周或以上,將自動被視為懷孕後期,是否獲准入境最終由有關人員判斷,“假如目的並非來港分娩,她們須提供足夠證明。”

  這就是如今致涉事孕婦被香港有關方面遣返的規定。它其實已施行七年之久。也應看到,直到2012年之前,入境管理處乃至香港整個社會,在內地孕婦入境問題上都偏開放。

  2012年則是個轉折點,1月份,內地遊客港鐵進食風波導致兩地網民對罵,這又引出北大教授孔慶東的辱港言論,導致事態升級——2月1日,逾千名港人自發籌錢在香港某主要報刊發整版廣告:“香港人,忍夠了!”歷數內地遊客與居港內地同胞在香港的“罪狀”,要求杜絕“雙非”孕婦。當年10月,離深圳羅湖地鐵站一站之遙的香港上水站出現打擊內地水客的“光復上水”行動。年底因陸客與本港父母搶購奶粉造成的“奶粉荒”,又導致2013年初在號稱是“自由港”的香港,實施配方奶粉離境限制這一政令。過去十年積累的“雙非”問題,隨時間流逝演變成適齡兒童入學難、學位緊張的問題,此後又引發香港北區家長要求本地學童入學優先權。

  2012年也是香港特首選舉年,後來當選特首梁振英在當年3月25日候任期間,就主動擁抱本地民意,建議所有公立醫院停收“雙非”孕婦。梁正式就任特首後繼續推行“零雙非”政策。2013年1月16日梁振英發布上任後首份就職報告,宣布將長期維持“雙非”孕婦零配額,直至今日。

   了解了這一大體背景,也就不難想象,為何香港有關方面對“懷孕後期”的孕婦入境的把控分寸收緊。而在此情境下,孕婦被遣返,也是現實政策在群體際遇上的一個個案投射。(作者:張倩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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