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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指向“依法治官”

http://www.CRNTT.com   2014-10-21 10:55:49  


  
  挑 戰
 
  這當然是不行的。所以, 中央才強調,既要治標,也要治本。治標的措施我們已經看到了,接下來也肯定不會放鬆。治本,從技術分析上來說,重整政治結構,在制度上可以展開為哪些路徑呢?
 
  在國家-社會、權力-權利、官員-民眾這一套二元結構中,我們可以看到“國家”、“權力”、“官員”這一元,分別對於後一元都是有權力的,而且是一個單向的權力支配關係。所以,要重構政治結構,最好的辦法,就是後一元也可以對前一元進行監督、制約。“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
 
  關鍵在於,是誰來關權力,關進什麼樣的制度的籠子裡?
 
  要關權力進制度的籠子,肯定要動政治結構,甚至要進行政治體制改革。但是學西方那樣關權力嗎?這並不被認為是一個好的選擇。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始終限定在“有中國特色”上。
 
  其實,僅僅憑中國是一個大國,領導人具有“大國意識”(或“大國尊嚴”)這一點,中國就不可能走“西方道路”—這條路不管意味著什麼,都至少意味著中國要處在西方的陰影之下,在制度上屬於“附庸”或“跟班”。落在了西方身後那麼漫長的時間,中國能否在短期內成為這條道上的“領頭羊”,不無疑問。
 
  當然,拒斥“普世價值”之類還有別的理由,或許還更重要。但這條理由是毫無疑問的:中國走的是“中國道路”。我們做的是“中國夢”。
 
  所以,在宏觀謀劃中,要關權力,更多要考慮的,乃是確立自上而下、強有力的政治權威。當然還有前面所說的制約、監督、查處機構。民眾的監督也很重要,但他們更多是“參與”。制度的設置,主要是圍繞這方面來展開,或者說,是把這方面的關權力進行制度化。
 
  對於“中國道路”來說,最重要的,就是確立可以讓權力敬畏、服從的權威。當然,挑戰是,監督要防止淪為“內部人監督”。另外,由於民眾被允諾的權利,並沒有通過制度這一中介轉化為可以抵禦權力侵害的權力,他們被權力群體壓制、侵害的可能性仍然很大。
 
  政治結構的變化,和政治語境的約束,昭示了接下來重整政治結構的進路。除了前面所說的依法治官(政府)、強化紀委的功能(黨內),公務員們也將收獲“禮包”和接受考驗。禮包就是加薪—要維持治理秩序,以及政治結構的運作,對已經自我精英化的權力群體似乎只能如此。考驗則是:加薪相當於用來換取權力群體不貪,若違反了這一“契約”,將受到嚴厲懲罰。 
 
  來源:南風窗 2014-09-12 作者:南風窗記者 石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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