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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來為何沒被判死刑

http://www.CRNTT.com   2014-10-24 10:05:38  


  中評社北京10月24日訊/人們或許還會注意到審判過程中的一些新變化:異地審判貪腐高官已成慣例,對貪腐高官訴訟權利的保障越來越充分,審判程序更加公正、公開等等。

陳良宇等高官的辯護律師高子程:我如何給高官做辯護

  9月的一個周末,《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和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高子程(微博)約在西三環邊上一個五星級酒店的咖啡廳。

  高子程因為給那些轟動一時的落馬高官辯護而為公眾所關注。他辯護過的落馬高官有:交通部原副部長鄭光迪、中國建設銀行原董事長張恩照、中石化原董事長陳同海、最高法原副院長黃鬆有等,而最高級別的則當屬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陳良宇。

  但高子程並不願意被定型成“為高官辯護的律師”,他特別強調說,他的主營業務在民商領域,他代理過許多商業巨頭的標的額高達數十億的案件,只是這類商事大案沒有多少人關注。

  受審高官的糾結:要不要請律師?該不該相信法律?

  因聲名在外,在這個高官密集落馬的審判季,高子程收到的來自高官家屬的委托請求很多。但出於保密要求,他表示無法透露詳情。

  在一個刑事案中,在被告人經濟條件許可的條件下,要不要請律師?這幾乎是一個偽問題:不僅要請,而且還要請最好的。

  但在高官落馬案中,到底要不要請律師,高官們是有疑慮的。

  高子程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在1999年交通部原副部長鄭光迪貪腐案中,他接受了鄭光迪家屬的委托為其辯護,但鄭一開始非常排斥。她的觀念是,自己是組織的人,怎麼可以跟組織對抗呢?請了律師是不是代表對組織不忠誠?

  有這樣疑慮的不止鄭光迪一人。2000年,因受賄罪被訴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副委員長成克傑一直表態說不請律師,願接受國家的一切處理,不需要辯護。

  事實上,對於辯護,高官們的心理是十分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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