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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健語中評:特赦罔顧法治 和解不應設條件

http://www.CRNTT.com   2017-04-21 00:10:48  


 
  此外,朱家健認為,檢控決定、定罪判刑量刑,是律政司和法院的工作,泛民不能干預司法系統。法治不能談判、交易和妥協,更不能為“佔中”罪犯大開方便之門。從“特赦論”中可見泛民政客的自私,他們為了自身利益把法治精神作交換條件,把法治降格為可沽售的貨品或工具,以及日後隨時可販賣或作搖錢樹。他認為,泛民政客立場搖擺不定,其說服力大打折扣。

  朱家健批評,民主黨和公民黨的頭臉人物說出這樣的怪邏輯,實屬荒謬,猶如“今天的我打倒昨天的我”。其中,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具有大律師身份,提出以特赦換取大和解是踐踏法治,是法律界大笑話,泛民政客是毀法治者的始作俑者。

  朱家健認為,普遍來說,特赦只適用於已有最終判決的囚犯,未進入法律程序、未有判決或在上訴階段者均不適用,且特赦要有人道理由。若“佔中”三子等人是老弱傷殘或身患頑疾重病,屆時或可申請。但獲特赦者通常是誠心悔改的,所以“特赦換大和解”只是綽頭。

  朱家健表示,社會要前進,須先行凝聚共識,現屆政府和候任特首均已向泛民政客示好,主動伸出橄欖枝,天時地利掌握了,人和將是關鍵。破冰的東風將是泛民政客的誠意,求同存異不應是表面的,泛民須在不設條件下接受特區政府的善意,才算是懂得政治和識時務。

  “既然是和解,那為何仍談手段,分敵我彼此?”朱家健表示,民主黨、公民黨已提出和解,但方法用錯,不應是等價交換,而是泛民政客也應釋出好意。他比喻,泛民與特區政府就像一對關係曾出現裂痕的夫妻,同一屋簷下,須雙方各走近走步,不能再愈走愈遠。

  他建議,泛民政客可透過加入建制,成為管治團隊一員來成為持份者。特區政府應用人唯才,邀請泛民有應之仕加入政府管治班子、公共機構或諮詢委員會,而泛民政黨也可放寬黨員加入政府必須退黨的限制。

  “泛民政客日後在立法會表決時,也可根據選民主流委托和個人意志而非跟所屬政黨綑綁投票,或許,香港或現意想不到的嶄新政治生態。”朱家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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