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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香港存在對憲制誤解的“天賦論”

http://www.CRNTT.com   2017-09-22 00:07:04  


田飛龍。(中評社 蘭忠偉攝)
 
  一國兩制的國家理性

   田飛龍指出,“一國兩制”內部一直存在一種關於國家理性的“憲制對價”邏輯,即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權需以對國家發展的持續貢獻為正當性前提,這根源於共產黨執政哲學中的制度歷史辯證法,是“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政策升級。他表示,香港的繁榮穩定、高度自治絕非天賦,或者中央對香港同胞的特別偏愛,而是符合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利益的理性決斷與安排。

  “一國兩制”的國家理性可簡約表達為:國家對香港的非常規授權與香港對國家的持續有利性的理性結合。這種“有利性”最終演變定型為“國家的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其中“發展利益”繼承延續了一國兩制構造之初國家側重經濟現代化的政治考量,而“主權、安全”則屬於“一國”在憲制上的根本利益及其制度化要求。

  田飛龍說,從回歸談判構造“一國兩制”框架至今,這種憲制性的國家理性從未缺席。因此,當“佔中”與“港獨“以突破基本法秩序和一國兩制底線的方式出現於香港民主化運動脈絡之中時,國家的威權干預及對基本法秩序的自我保護就必然被激活而展開。

  “中央是依靠這一國家理性做出基本法政治決斷以及說服內地人民接受香港之‘憲制特權’的。內地的民意政治對‘一國兩制’存續是有實質影響力的。”田飛龍說。

  香港如何對國家繼續有用?田飛龍坦言,這一問題的答案構成香港高度自治繼續存在的實質性理由。從近幾年的中央治港方略調整來看,“一國兩制”內部的實踐重心明顯發生了從偏重“兩制”向突出“一國”的轉變,無論是八三一決定與人大釋法的憲制設限,還是“一帶一路”與粵港澳大灣區的經濟整合,中央的判斷在於:隨著國家的全面發展與國際化,香港舊有的有利於國家的作用方式需要轉型,香港積極融入國家才能既保證自身繁榮穩定,又有力地回答如何繼續對國家有用的根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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