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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反分裂鬥爭中的法治思維

http://www.CRNTT.com   2020-08-02 00:04:01  


 
  (二)世界各國的反分裂國家鬥爭經驗

  在一定程度上,世界各國的反分裂國家鬥爭經驗也能給我國反分裂國家鬥爭帶來啟示。如美國的內戰問題、加拿大的魁北克問題、俄羅斯的車臣危機、英國的北愛爾蘭問題、西班牙的巴斯克問題、德國的巴伐利亞問題以及前南聯盟的黑山問題等,這些國家在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遏制分裂國家勢力方面的成功或失敗的經驗和教訓都能對我國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解決台灣問題有所啟示。舉例之,如發生於19世紀60年代的美國內戰是美國歷史上的一個重大事件,美國內戰起到了“以戰止戰”、“一戰定江山”的效果,其對當今國際社會的啟示有三:一是維護國家的統一是最高的原則,任何一方都不能以這樣或那樣的理由破壞國家的統一,尤其是不能以本地區的民意為藉口分裂國家;二是儘可能尋找妥協方案,戰爭是凶事,不要輕易打響第一槍,尤其是正義的一方,更不能因自己擁有道德制高點而不維護和平;三是要以寬容為行為準則處理戰後問題。⑩又如,加拿大的魁北克問題帶來的啟示:分離主義活動不僅影響國家統一,也給國家的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帶來不利影響。⑪再如,英國北愛和平的最終實現亦是歸因於人民對和平與發展的訴求,為了歷史上的恩怨無休止地廝殺,無疑是不符合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英、愛兩個政府為實現北愛和平進行了積極努力,處理民族矛盾應該採取靈活務實的政策、加強對話,避免矛盾激化而造成破壞性的影響。⑫將世界各國的反分裂國家鬥爭經驗與我國的反分裂國家鬥爭相聯繫,追求和平與發展是世界各國的宗旨,當國家主權遭受侵犯,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遏制分裂國家勢力也是世界各國的一貫做法,同理,我國在不得已的情形下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亦是享有國際上的話語權。上述世界各國的反分裂國家鬥爭經驗告訴我們:在反分裂國家鬥爭中,我們必須始終以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為首要原則,任何勢力都不能在任何時候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破壞中國的統一,尤其是不能以所謂的“民意”為藉口分裂國家,國家在不得已的時候可以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解決台灣問題。毋庸置疑,我國在反分裂國家鬥爭中的上述立場和做法與國際社會已然接軌。

  另一方面,從比較法學的維度,世界各國在反分裂國家鬥爭過程中的立法、修法、廢法等法律上的活動也對我國反分裂國家鬥爭有著法律方面的啟發。如加拿大在解決魁北克問題時,於2000年6月結束的《明晰法案》的立法活動就有效遏制了分裂國家勢力在法律上的不法動議,此後,魁北克就退出聯邦問題進行任何形式的公民投票表決受到了嚴格的法律約束。⑬此外,東西德和平統一的條件、南北越武力統一的經驗、朝韓長期對峙的根源、南北也門統一後政局不穩的原因、南北塞浦路斯長期鬥爭的教訓,這些國際法學界公認的反分裂國家鬥爭的經典案例也對我國反分裂國家鬥爭,甚至是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解決台灣問題有著鏡鑒價值。總而言之,對上述世界各國反分裂國家鬥爭的經驗進行總結,分析現有的數據性成果並進行數據化,構建國際社會運用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遏制分裂國家勢力的案例數據庫,對我國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解決台灣問題有著重要意義。

  綜上,儘管從台灣問題的屬性而言,以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遏制分裂國家勢力屬於中國內政,不涉及國際法問題,在本質上不必遵循國際法規則,但分析戰爭法中體現人道主義精神的規則的道義性和話語權,提取戰爭法中體現人道主義精神的規則,探索其轉化為國內法的路徑,並借鑒世界各國的反分裂國家鬥爭經驗,能夠為我國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解決台灣問題,提供國際法層面的應對策略。另一方面,中國在國際法框架內運用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遏制分裂國家勢力,也能夠形成遏制分裂國家勢力的中國經驗,向世界和平貢獻中國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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