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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月刊:張銘清論福建的對台優勢

http://www.CRNTT.com   2024-07-31 00:00:24  


 
  《意見》非常突出了“融”這個目標要求,並為台胞、台企融入福建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對推進廈門—金門、福州—馬尾等重點區域融合,推動閩台兩地應通盡通、能融盡融、深化民間交流提供了強大的動力。

  《意見》突出了融合發展,是為了踐行“兩岸一家親”的理念,突出以通促融、以感促融、以情促融。《意見》的貫徹實施,必然會為廣大台胞在福建學習、工作、生活提供最大的空間、最好的條件、最強的保障。使廣大台胞在熟悉、親切的環境中投資興業,安居樂業,獲得主人翁一樣的參與感、獲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比如《意見》取消了台胞在閩的暫住登記;鼓勵台胞申領台灣居民居住證;台胞在閩定居落戶實行“願落盡落”,使台胞來閩更加便利,接近大陸不同地區間人員自由往來的狀態,必將對引進人才提供有利的條件。

                二、支持福建

  中央選擇福建作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的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的示範區,是中央、國務院賦予福建的重大戰略任務,也是因為福建具備得天獨厚的條件。

  福建歷來有“閩台同源”的說法。福建是大陸離台灣最近的省份,80%的台灣人祖籍都在福建。正因為福建與台灣地緣相近,血緣相親,商緣深厚,文源相深,根源相連,這些獨一無二的有利條件,使福建在對台工作全局中具有獨特的地位優勢和作用。福建是台胞、台企登陸的第一家園,發揮福建對台工作的獨特優勢和先行先試的示範作用,取得經驗後,可以進一步完善融合發展的政策制度體系。同時能夠營造出由“閩台親又親”推向“兩岸一家親”的社會氛圍,使閩台人員往來更加便捷,貿易投資更加順暢,交流合作向更寬領域、更深層次拓展。福建實踐可以為大陸其他優勢突出的地區創造經驗,引導其他地區找準定位,協同增效,以點帶面。把福建作為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既要福建承擔新使命,也可以找到加快自身發展的新機遇。

  除了這些軟實力外,福建的硬實力也足以擔當重任。目前,在福建的台資企業已有一萬多家,實際利用台資超過320億美元。閩台貿易額總計超過1.4萬億人民幣,每年實際利用台資、新建台資企業數量,均名列大陸各省市前列。在基礎設施方面,福建是大陸最早開展對台直航的省份,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就開通了福州港、廈門港與台灣高雄港的海上集裝箱班輪試點直航,後來又陸續開啟了兩岸的“小三通、大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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