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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要救陳水扁或陳致中?

http://www.CRNTT.com   2009-02-09 08:10:39  


陳水扁稱吳淑珍最多承認匯款海外
  中評社北京2月9日訊/台灣《聯合報》今天發表社論《吳淑珍要救陳水扁或陳致中?》,社論說,吳淑珍是陳水扁諉罪的工具,陳致中卻成了陳水扁的“後顧之憂”。倘若拯救陳致中是扁家如今的最高戰略目標,吳淑珍明日出庭自當知所斟酌。全文如下:
  
  吳淑珍明日出庭。為了助陳致中爭取認罪協商,吳淑珍勢須“認罪”;但若吳淑珍“認罪”,則陳水扁豈能不“認罪”?吳淑珍陷於兩難。

  於是,近日不斷自扁家方面傳出種種錯亂的消息。有謂陳致中夫婦提出認罪協商是律師葉大慧的主意,但陳致中出面澄清說是自己的主張;又謂認罪協商是陳致中“背叛”父親陳水扁,但陳致中則明指父母皆參與了他認罪協商的決定。然而,陳水扁若亦參與了陳致中認罪協商的決定,其律師團卻為何皆採反對立場?至於吳淑珍是否會“認罪”,陳致中說那要由母親及律師決定;陳水扁方面則稱“無罪可認”,又謂吳淑珍若“認罪”,也只會承認“政治獻金匯出海外”。

  這些錯亂的消息顯示:陳致中夫婦的認罪協商,未必是誠實的認罪,而很可能只是訴訟技術的操作而已。亦即:陳致中“認罪”,而吳淑珍只認“政治獻金匯出海外之罪”,陳水扁則根本“不認罪”。扁家倘若竟以如此這般的“認罪協商”,來欺愚法官、藐視法庭,恐將承受玩法自傷的後果。

  吳淑珍最沒有不認罪的空間。用假發票詐領的“國務費”,能說成是“政治獻金”嗎?“政治獻金”又能夠出自南港展館及龍潭購地的“傭金”嗎?正因吳淑珍的罪證確鑿,所以陳致中成了洗錢共犯;而陳致中如今“認罪”,亦當是承認了特偵組起訴其知悉所處理的金錢中有非法所得;然則,吳淑珍倘不認罪,陳致中非但無罪可認,若認罪即不啻是當庭對母親提出控告。故而,吳淑珍明日出庭的供詞極具關鍵性,她若不認罪,陳致中的認罪即失前提;但她若認罪,則陳水扁不認罪的空間必告緊縮。要救丈夫,或救兒子,吳淑珍實陷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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