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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剛上任就亂收費決非偶然

http://www.CRNTT.com   2009-04-05 09:59:00  


工商警察如何善用手中的權力,也應受到監督。
  中評社北京4月5日訊/新華網今天登出羅瑞明的文章“官員剛上任就亂收費決非偶然”。作者認爲:“此工商所長一上任就亂收費,決非是個人心血來潮,城郊工商所以收取會費為名的亂收費行為,得到了主管部門的承認。此地得到承認,它地呢?此工商所長一上任就亂費,其實早就習慣了亂收會費,只不過原來所在地反映不強烈,或者沒有得到查處,一上任就亂收費只不過把原來的做法套用到新地而已。 ”文章内容如下:

  “新換了個工商所長,我們交會費時,有的要交300元,有的要交500元,還有交2000元的。我們要求看文件,但所長說,他說是多少就是多少。”據了解,盧呂強已被撤銷所長職務(聘任),調離城郊工商所工作。四川廣元市利州區工商局已對12戶個體工商戶被超標准收取的會費予以全面清退。(4月4日四川在綫) 

  不管是平調還是提拔,一般情況下官員上任都比較慎重,先得適應下環境,摸清下情況,然後再推出一些新舉措,而新的舉措大都是當地公衆所期待所歡迎的,以此獲得好感。而此工商所長一上任就亂收費,而且不是一般的收,是成倍十幾倍的收,在嚴禁亂收費、變相收費的態勢下,工商所長既敢如此妄為,不可能是一時的心血來潮,而是一種慣性使然。 

  工商部門是個熱門,不少人想方設法往裡鑽,其所謂“熱”就在於福利條件好,待遇高,也就是說單位“肥”。去年9月1日開始,全國範圍內已停止收取“個體工商管理費”和“集貿市場管理費”。這兩項費用的停收意味著工商部門的收入就要減少,工商費用減少對百姓來說是件大好事,減輕了不少的負擔,可是一些地方工商所卻不舒服:想發的東西少了,想吃喝沒那麼隨意了。於是總想著堤內損失堤外補。 

  個體勞動者協會的原則是“入會自由、交費自願”,可是有誰敢不入會,又有誰敢不交費,不交費你的權益受到損害就可能沒人搭理,辦得企業、開得店鋪從此也許就會不得安寧,因而入會有時就成了亂收費交費的代名詞。明文規定會費是“每戶每年50元”,結果最少的也要交300元,效益越好的私營企業收費越高,最高的達到2000元。你不交當然也不會強迫,但是工商人員說:“不交也可以,不過要注意我們所隨時要來光顧你的店子”、“不交就要理抹你”,這不交行嗎?這與收取“保護費”有什麼區別。 

  此工商所長一上任就亂收費,決非是個人心血來潮,城郊工商所以收取會費為名的亂收費行為,得到了主管部門的承認。此地得到承認,它地呢?此工商所長一上任就亂費,其實早就習慣了亂收會費,只不過原來所在地反映不強烈,或者沒有得到查處,一上任就亂收費只不過把原來的做法套用到新地而已。 

  工商所長一上任就亂收費不能說是孤本。國家有關部門宣布從2008年1月1日起,取消或停止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究竟如何,有沒有“死灰複燃”?還有沒有不該收的費收了,還有沒有“堤內損失堤外補”的亂收費現象呢?很值得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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