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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經濟轉型 還要拖下去嗎

http://www.CRNTT.com   2009-08-04 11:32:19  


 
  如真是這樣,曾蔭權先生應當在其擔任行政長官一開始亦即4年前,就“繼往開來”為推動香港拓展“知識產業”(按:亦即特區政府統計處所稱“知識型行業”)而下功夫。 

  儘管“知識經濟”是人類正在進入的新經濟社會形態,換言之,人類尚處於知識經濟的“初級階段”,但是,最早提出這一概念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所提供的關於“知識產業”的統計分類已為國際社會所公認。 

  2003年2月22日,我在《大公報》發表《轉型須以知識經濟為目標》,建議香港特區政府統計處參照經合組織的統計分類來編制關於香港GDP中知識經濟比重的統計,以便香港社會各界通過國際比較來明白香港經濟發展程度和進一步奮鬥的目標。 

                    港知識產業與發達國家差距甚大 

  2005年底,特區政府統計處出版《香港--知識型經濟統計透視2005年版》(Hong Kong as a Knowledge-based Economy A Statistical Perspective 2005 Edition)。統計處長馮興宏在序言中說得好:“本刊的出版,標誌本處發展知識型經濟指標的開始,從知識型經濟的不同角度描述香港的發展情況。”“準確和及時的統計數據對明智的決策非常重要。這些統計數字對於幫助政府發展香港為成熟的知識型經濟,亦起重要的作用。” 

  值得重視的是,《香港——知識型經濟統計透視2005年版》之圖4.13“知識型行業的增加值相對於以要素成本計算的本地生產總值的百分比”顯示,香港的“高科技行業,中高科技行業,通訊業、金融、保險業,商用服務業(不包括地產服務)”等佔香港本地生產總值(GDP)的比重,1998至2003年在18.2%(1998年)至20.4%(2000年)之間起伏,2003年為19.9%。相對於美國等發達國家已超過或接近50%的“門檻”,真正難望其項背。 

  倘若特區政府真重視香港向知識經濟轉型,那麼,特區政府統計處所揭示的香港知識產業與發達國家的顯著差距應當在3年半前就敲響了警鐘;行政長官應當在3年多前就著手制定政策措施來推動香港盡快拓展知識產業,而不是等到2009年4月初才組織經濟機遇委員會來討論所謂具優勢的六大產業,才在6月22日把這六大產業與香港發展“知識型經濟”扯上關係。 

  香港回歸祖國已經12年了。特區從第一屆政府開始談論香港向知識經濟轉型也12年了。香港特別行政區還有幾個“12年”?香港向知識經濟轉型還要拖延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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