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頭條新聞 】 【打 印
馬團隊應加強危機處理能力

http://www.CRNTT.com   2009-09-03 11:06:52  


馬團隊危機處理的能力,此次受到不少批評。
  中評社台北9月3日訊/“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助理研究員曾志超的文章“政府應加強危機處理能力”今天在《中央網路報》登出。文章表示:“去年馬蕭配以七百六十五萬票的高得票數,獲得‘中華民國總統’大位。孰料一個颱風不但重創南台灣,也將馬政府的支持度一起吹垮,實與政府危機處理失當有重大的關係。 ”

  人類無法阻止風災等人為或天然災害的發生,然卻可透過危機處理(crisis handling)降低其傷害。反之,若輕忽問題,未即時採取適當的危機處置,將使問題快速蔓延,而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實有幾項值得檢討之處: 

  一、錯估問題的嚴重性:颱風來襲之初,沒人可以逆料莫拉克的威力會如此強大。然隨著時間的經過,氣象局不斷調高降雨量的預估值,多數人應可輕易判斷,2500毫米的雨量勢必會造成台灣山區或低窪地區,造成嚴重的傷害。但多數官員卻視若無睹,未立即疏散居民,導致重大傷亡的慘劇。 

  二、缺乏重大問題的標準作業程序:先進國家對於國家重大事件均設定標準作業程序(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SOPs),以防堵問題的擴大,並迅速減少損傷,惟台灣在此方面卻付之闕如。 

  三、官員態度問題:主事者無論至“中央”或地方官員,事前未採取防治措施,事後還無法全力救災,讓老百姓看到一堆推諉塞責的官員,救災效率遠不如民間的救難組織或宗教團體。甚至還發出不需外援的電報,至今還未有任何人,為此事負責下台,人民怎會不憤怒? 

  四、主帥親上火線:事發之後所有問題皆由馬英九一人承擔,原本應在“中央”指揮全局的主帥,被迫跳下來紛赴各個災區探視災民,處理一些災區的日常瑣碎雜事,其他“國家”大政勢必因而耽擱。 

  一個有為的政府,不會因為一個突發事件的衝擊而受影響,反而還會利用該事件,展現施政能力與決策的魄力,讓危機變成轉機。馬政府應記取此次教訓,避免重蹈覆轍。本文針對政府面對危機時的處置,提出幾項建議: 

  一、切莫忽視每個細微的徵兆,訂定監測機制:事出必有因,任何重大事端皆是起源於小問題上。因而各部會應針對所屬的事務,訂定出監測機制,盡量在問題擴大之前,提早做出防範的工作。 

  二、制訂重大問題的標準作業程序:隨著地球暖化,各種天然災害對人類的衝擊日趨嚴重。人禍也因為台灣內外經濟社會衝突頻仍,隨時有可能爆發激烈的人為災難。因此,政府應針對不同的事件,訂立各種標準作業程序,並不定期演練與考核,例如:緊急救助傷患、糧食補給、交通搶通、人員輸運…等步驟,皆有完善的規劃。尤其重大災害通常涉及好幾個部會,政府更應強化橫向與蹤向的聯繫,確定各項環節的權責,避免發生事端時,發生互推責任的情事。 

  三、懲處失職人員:八八風災發生已將屆一個月了,諸多問題都明白顯示有許多官員失職。例如:扁政府時代起已經進行多年千億的治水工程,水災發生卻幾乎無法發揮作用;“外交部”發文拒絕外援;大雨通報緩慢;耽擱救災…等,至今卻非但沒人下台,無官員表示負責,還由“總統”一人概括承受。憨直的“總統”一味保護失職的部屬,卻換來“無能”的臭名,有違責任政治的原則。本文以為,主事者應儘速撤換重大失職官員,並獎賞防災有功的人士,以展現為政者魄力。 

  四、藉機提出重大改革:“國家”發生重大事件時,通常能凝聚民意的意向,此時民氣可用,正是執政者破除“國家”沉痾,提出“國政”重大變革的時機。以本次事件為例,發生土石流或水災,雖肇因於瞬間大雨,但也與當地居民濫墾濫伐、濫採砂石,或超抽地下水養殖魚塭,造成地層下陷等有密切的關係。這些問題由於範圍過大,時間積累過長,幾乎沒有政治人物敢碰觸此問題。有為者不是任意答應災民重建的要求,而是利用不可多得了良機,提出重大改革,嚴懲破壞國土牟利之人,清除超限利用的土地。 

  八八風災衝垮台灣民眾對政府的信心,充分凸顯出政府的問題。政府恰能藉由此一教訓,彌補過去政府明顯不足的危機處理能力。未來類似的天災與人禍仍將不斷的發生,而且規模恐將愈來愈嚴重。孫子兵法曰:“勿恃敵之不來,恃吾有以待之”,供執政者參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