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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起義” 鬧劇式暴力顛覆行為

http://www.CRNTT.com   2010-01-25 10:58:17  


明知鬧劇也要硬玩,可知這屬於一群“沒有前途的政客”。
  中評社香港1月25日訊/“‘公投’並沒有法律地位,但從其本質上或形式上來講,這是嚴重違憲及違反基本法規定的大事,而煽動全民起義作反,更有意圖製造動亂,破壞社會公安秩序及採用暴力革命推翻政權之嫌。這些人之所作所為,已經構成危害社會安全及顛覆國家主權的危險性,將導致社會的混亂及政治危機。”《文匯報》今天登出香港國民教育促進會主席姜玉堆的文章“‘公投起義’是暴力顛覆行為”,對反對派孤注一擲的行為提出嚴厲批評。文章內容如下: 

  公民黨、社民連無視多數市民的反對,終於宣佈派出五名“悍將”上陣,集體辭去立法會議員職務,同時宣告“五區公投,全民起義”的作戰綱領,巧言令色,粉墨登場,一齣荒誕絕倫的政治鬧劇正式拉開序幕。 

  這場鬧劇由預告到今日上演,已經搞到滿城風雨,輿論紛紛,多數人認為是“玩”過份。中央政府亦罕有地對此事發表明確的聲明,指出香港沒有“公投”的權利。但這一切,公民黨、社民連這些人,並無為之所動,仍然逆道而行,在其召開的記者會上,公然表白處心積慮的陰謀計劃:五區總辭,補選是一種手段,“公投”才是最終的目的,而且煽動全民起義作反。種種跡象顯示,這些人除了唯恐天下不亂,更力將矛頭直指中央政府,企圖顛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2017及2020年兩個普選的安排決定,挑戰國家主權。因此,我認為這是一起極為嚴重的政治事件,必須以嚴肅的態度給予應對。雖說這所謂“公投”,並沒有任何法律地位,但有極端不良的影響,此圖謀一旦得逞,遺害無窮。 

             煽動全民起義 挑戰國家主權 

  五區總辭,補選綁“公投”,開宗明義,又是一起抗中亂港的勾當,其卑劣無恥的手段目的,路人皆知,但問題是為什麼這些人竟然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綁架、強姦”政府及民意,而且隨心所欲,遊刃自如,無法無天地搗亂破壞下去。歸根究底,一是香港政治仍然處於“幼稚園”初級階段,然而被強行拔尖到“博士研究班”,根淺底薄,胡亂一通。二是香港法律制度的缺陷所致。例如:自己請辭議員議席的人士,是否可以再參加補選,並無規定;亦正是這樣,這些人便利用這個法律灰色的空隙,上下其手,玩弄社會大眾。但是,今日公然叫囂“五區公投,全民起義”,使整件事從本質上已起根本的變化,補選的性質同時亦產生了變化,換言之,補選已經不是純粹的議席填補的過程,其目的已被強行地改變為“變相公投”,因此,舉行補選便成為可被質疑的問題。 

  補選一旦被利用作為一種手段,而“公投”才是最終之目的,那麼,這個補選便完完全全地失去了它固有的意義,這是一件極為嚴重而危險的事情,必須以大原則為前提,應對這種極端異態的事件,不能墨守成規,一般而論,而應該從更高政治高度,嚴肅地審視問題,採取果斷有效措施來解決,不然,倘若此例一開,其禍害不堪設想,香港將永無寧日。 

             嚴正應對兩黨“港獨”圖謀 

  既然,這些人赤裸裸一絲不掛地表露了其計劃的本質,“公投”、“起義”,而且將整個計劃擺放在政府準備進行補選的平台上,換言之,即是強行綁架政府出資為其搞“公投”。這種荒天下之大謬之事,假如真的發生在香港這個所謂“民主、文明、自由”的社會,簡直貽笑大方,成為天下人之笑柄。如果我們明知是陷阱而欣然墮入,那麼真是愚不可及。 

  非常事件必須採取非常的辦法去應對,目前,整件事的大原則並非在補選方面,而是在“公投”這方面。“公投”並沒有法律地位,但從其本質上或形式上來講,這是嚴重違憲及違反基本法所規定的大事件,而煽動全民起義作反,更有意圖製造動亂,破壞社會公安秩序及採用暴力革命推翻政權之嫌。因此,這些人之所作所為,已經構成危害社會安全及顛覆國家主權的危險性,事態十分嚴峻,補選已經變成危險之事。如果,仍然按一般程序進行補選,正正步入這些人所設的圈套,勢必引火自焚,導致社會的混亂及政治危機,屆時,連同政府亦會被受質疑。 

  解決這個問題,必須從憲法方面去看,而不是單看香港“普通法”的小法律,任何法律都不能凌駕於憲法之上,否則就是違憲。此次補選綑綁“公投”,號召“全民起義”作反的事件,非同小可,從常理上、公理上、法律上都是違憲及顛覆的行為。公民黨、社民連這種綁架政府,折騰市民,消耗公帑的惡毒手段,卑劣行徑,必遭人們唾棄,而若政府採取正確、勇敢、正義的舉措,必定贏得民意的支持。而那些一貫仇視中華民族,抗中亂港分子,最終走不脫“多作孽,必自斃”的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