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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公投” 實屬“野蠻政治”

http://www.CRNTT.com   2010-02-18 11:57:02  


極端反對派的“法寶”就是“暴力政治”。
  中評社香港2月18日訊/“公、社兩黨的‘五區公投’、‘全民起義’正是違憲違法的野獸政治,我們必須予以揭露和批判,使香港的政治回到和平、理性、文明的道路上來。”《大公報》今天登出金劍的文章“違法‘公投’是‘野蠻政治’”,極端反對派的行為作出批評。文章內容如下: 
 
  政黨政治有文明政治和野獸政治之分嗎?回答是肯定的。在民主社會中,凡依法提出政治訴求,為民請命,理性表達,行為文明,是文明政黨和政治;凡為一己一黨之私,違法提出政治訴求,越法抗爭,使用暴力,行為野蠻,是野獸政黨和野蠻政治。今時今日,在香港劃分文明政治和野獸政治,提高港人對政黨政治的識別能力很重要,它能擦亮港人的雙眼,識別真偽,自覺為捍衛法治和真正民主權利而鬥爭。

          文明政黨樂於守法

  眾所周知,政治和法律本身的區別,是政治的核心為權力,法律的核心為權利;政治為個人或少數政黨利益謀權力,法律以權利為多數人謀權益。在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實行的是野獸政治,故“紂(王)為肉圃,設炮烙,登糟丘,臨酒池,紂遂以亡”(《韓非?喻老》);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故秦王可焚書坑儒;故古羅馬奴隸主設鬥獸場,使奴隸與野獸鬥,達到獸性慾望,並訂出維護其獸性權力的“法律”,政治凌駕於法律之上,以個人喜愛、厭惡支配法律;故法國國王路易十四謂“朕即國家”。

  資本主義民主社會則相反,“民主之父”盧梭提出“天賦人權”,提出制訂保障民主、自由,普世遵守的共同“契約”即法律。美國總統華盛頓以其崇高的道德操守,不要王冠,促成了美國共和政體的確立。華盛頓自覺連任兩屆退下,為後來民主國家樹立榜樣;美國憲法誕生至今百餘年,人人依為“金科玉律”。所以說,在民主國家或地區裡,法律支配政治,若有違者,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法律才是“國王”。文明政治和野獸政治的根本區別就在這裡。

  然而,香港公、社黨的是野獸政治。其一,他們為了“奪權”、“執政”,不惜反對《基本法》,反對全國最高權力機關人大常委會作出的、具憲制法律效力的關於2012年不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的決定,堅持違憲,要在2012年“雙普選”;他們違抗國務院港澳辦代表中央政府反對“五區公投”、指其違憲違法的嚴正聲明,一意孤行將“公投”提升為“全民起義”,要推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中央人民政府,實現其夢寐以求的“港獨”,將香港從中國的領土主權分割出去。這是喪心病狂的獸性政治表現最為突出之一。

  其二,社民連某些人說:“《基本法》我哋不嬲都挑戰?啦,我哋燒毀過《基本法》啦。”赤裸裸地燒毀大家應共同遵守的法律契約。公民黨某些人說:“《基本法》與本地法沒有禁止的,便是合法。”難怪他們那樣竭力反對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禁止在香港顛覆中央政府的行為,原來是為今天的顛覆罪張目,尋找“合法”之“理據”。
                 抗憲政黨危害極大

  其三,公、社黨的某些人,身為立法議員,行為張狂、獸性,在立法會內,表現為粗口、拍枱、搶稿、奪咪、掟物;在立法會外辱罵女記者、燒輪胎、抬棺材。這些人行為既是流氓,又是野蠻,表現了獸性政治的另一面。其四,他們煽動、組織一些不明真相和對現實有所不滿的青年,在背後指揮他們包圍、衝擊立法會、禮賓府、中聯辦,以暴力使維護法紀的警察受傷,以圍困使不同意其觀點的議員挨餓、驚嚇。

  人類歷史表明:違法亂紀的野獸政治危害大,概言之:一、政黨政治呈獸性,會導致社會族群分裂和鬥爭白熱化,危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回歸十二年來反對派的所作所為正是如此;二,獸性政黨政治會導人有法不依,社會倒退,是為反動;三、獸性政黨政治會使個人野心家、陰謀家竊踞權力,玩弄權術,背信棄義,不擇手段危害大眾權益;四、獸性政黨政治使外族強權乘虛而入,扶植傀儡,國土完整和主權淪喪,阿富汗塔利班的獸性政治即為例證。

  美國著名法學家富勒說:“要使人類行為服從規則的治理,一個不言而喻的前提是必須有規則。”規則就是法律,在香港就是貫徹、執行《基本法》。公、社兩黨的“五區公投”、“全民起義”正是違憲違法的野獸政治,我們必須予以揭露和批判,使香港的政治回到和平、理性、文明的道路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