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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拉近兩岸對組織委員會的訴求差異?

http://www.CRNTT.com   2010-09-13 07:49:43  


 
  看來,可有以下幾個模式:

  一、仍按兩岸在“CEPA”協商中的模式,分別由海協會長陳雲林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出任“委員會”的雙方召集人,而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和“經濟部”次長梁國新則分別出任“委員會”的顧問,並兼任工作組的雙方組長。

  二、退而求其次,大陸方面由陳雲林出任商務部高級顧問,台灣方面則由江丙坤出任“經濟部”高級顧問,雙方並以此身份出任“委員會”雙方主委,而雙方的工作組長則由姜增偉和梁國新出任,具體工作由商務部和經濟部負責。

  三、大陸方面由姜增偉以海協會顧問的身份,出任“委員會”大陸方面召集人,台灣方面則以梁國新以海基會顧問的身份,出任“委員會”台方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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