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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向土地一級市場腐敗開刀

http://www.CRNTT.com   2010-09-19 07:57:40  


地產開發成為臭名昭著的腐敗高發行業。
  中評社北京9月19日訊/近段時間,國土部門正在大搞廉政建設。為深入治理國土資源領域的腐敗問題,國土資源部黨組日前下發通知,決定在全系統開展“兩整治、一改革”專項行動,即整治土地和礦業權交易市場,深化國土資源管理制度改革。尤其值得關注的是,通知要求,2011年3月底前,土地儲備機構必須與其下屬和掛靠的從事土地開發相關業務的機構徹底脫鈎,各地國土資源部門及所屬企事業單位都不得直接從事土地一級市場開發。

  東方早報發表 房地產專業人士楊紅旭文章表示,近些年來,在土地出讓、利用、管理領域,全國很多地方都曾出現過大案要案,地產開發成為臭名昭著的腐敗高發行業。為什麼這麼集中?兩大因素使然:高利潤和壟斷。房地產開發行業的利潤率明顯高過全社會平均利潤,這是人所共知的事情,受利益誘惑,各路資本爭相進入這個行業。而作為房地產業基本生產資料的土地,卻由地方政府壟斷供應。市場經濟條件下,壟斷方總能獲得較高的商業收益;政府壟斷商品,則相關官員必然成為“蒼蠅狂叮之蛋”,而“有縫之蛋”不在少數。

  通過持續的整治,近幾年土地領域的個人顯性腐敗現象顯著減少。不過,部分集體隱性腐敗行為依然存在,土地一級市場即是如此。當前,土地二級市場——即房產開發市場已經比較規範,絕大多數經營性建設用地皆依法通過“招拍掛”的方式進行出讓,這讓很多灰色交易無法遁形。然而,土地一級市場的透明度依然偏低。

  所謂土地一級開發,就是通過徵地、拆遷、安置、補償、市政配套設施建設,使該土地達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設條件,也即將生地變成熟地,然後才能將土地出讓給開發企業,由後者在其上面建房蓋樓,開發房產。2007年之前,土地一級開發權的出讓,多數都是非市場化、不公平的。往往由當地城建、城投等國有房企獲得開發權,或者哪些企業跟當地政府關係好,政府就讓他們幹這事。而這些企業從事完土地一級開發後,往往或多或少地在這些熟地上進行二級開發,獲得更高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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