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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為何變凶殺?

http://www.CRNTT.com   2010-11-29 11:58:00  


死者丈夫王輝:一定要為冤死的妻子討個說法。圖為死者的丈夫與孩子
  中評社北京11月29日訊/今年10月20日晚,西安音樂學院大三學生藥家鑫駕車與一名騎車的女子相撞,事故發生後他發現對方正在記自己的車牌號而拔刀行凶,對傷者連刺8刀致其死亡,而後逃逸途中再次撞車被民眾抓獲。(詳見鏈接)此案令人發指的滅絕人性囂張暴戾引起輿論的譴責與深思。輿論指出,“我爸是李剛”還沒過去,“藥家更囂張”又來了,李啟銘、胡斌、藥家鑫這樣狂傲、冷漠的“官二代”和“富二代”肇事後的冷漠行為為何如此相似,這難道不值得深思?

劉洪波:車禍為何變凶殺

2010年11月29日06:26 來源:新京報 作者:劉洪波     

  “不可殺人”的禁忌能如此輕易衝破,這個社會在倫理上有一種“反向”特性。

  殘酷無底線,又添一例。

  西安一名叫藥家鑫的大學生,駕車撞倒女子張萌,又連刺8刀致其死亡,原因是藥下車查看,發現張萌試圖記下他的車牌號。藥家鑫為西安音樂學院大三學生,家境殷實,當時駕其私車去會女友。

  一個要去約會女友的人,一個大學生,一個音樂學習者,後面跟著的詞,應該是愛情、教養、藝術,這些詞都沒有指向殘忍、冷酷、嗜血。而事實卻如上所述。

  並不是所有人都能隨手掏出刀來。我想,一個人能夠隨手掏出刀子,表明了一種日常的生活狀態。他是去約會女友,而不是去預謀殺人,不是去準備鬥毆,而佩刀可以視為一種習慣,有多少人是如此“常備不懈”的呢?

  如果不把這作為一種極端少見的案例,我們何以看待這個社會,在這樣的社會又何以自處?

  如果說這只是一種極端少見的案例,我們將會輕鬆一些,然而,我們真的能夠放心自己不會被細故殺死,不會越是受害越會被殺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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