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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朱會”能否促成台港澳更緊密經貿關係?

http://www.CRNTT.com   2010-12-06 08:34:27  


 
  既然如此,有一個問題就必須注意,就是直到目前為止,雖然內地已分別與香港/澳門特區簽署了“CEPA”,而兩岸之間也已簽署了“ECFA”,但香港/澳門特區卻並未與台灣建立類似自由貿易區的更緊密經貿關係。這就顯示,在“一個中國”的架構之下,兩岸四地之間的更緊密經貿關係似是仍留有“缺口”。因此,有必要進行“補漏工程”,通過香港/澳門兩特區也分別與台灣地區簽署類似“ECFA”的形式,促成海峽兩岸經濟的一體化,為未來的和平統一建構經濟基礎。

  何況,預料在“ECFA”簽署後,台灣方面將會加大要求加入東盟與中國、日本、韓國自由貿易區的力度,形成“10+2”或“10+4”。但如此一來,就變成了對港澳的不公平,因為在“一個中國”的架構之下,香港/澳門這兩個“WTO”成員體,卻被排除在這個東亞自由貿易區之外。因此,也須一併考量香港/澳門也可分別加入“10+1”或“10+3”的問題。倘此,連同中國內地與港澳台一道,分別與東盟十國、日本、韓國建立整體的自由貿易區,成為新世紀的東亞自由貿易區。也就是說,在東亞地區內,以中國內地為核心,一方是中國土地的港、澳、台,另一方是東盟十國,還有日本和韓國,整個趨勢是走向以中國為中心的經濟圈覆蓋今天的東亞、東南亞及東北亞,更好應對區域經濟一體化帶來的機遇和挑戰。

  按照政治經濟學的原理,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類似自由貿易區的“ECFA”、“CEPA”,再加上倘台灣也與香港/澳門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就是屬於經濟基礎的範疇。在兩岸四地經由更緊密經貿關係協議聯結成一起後,將會對上層建築--政治、法律制度及其設施等範疇產生作用,促使其亦建立“更緊密關係”,最終融成一片。這樣,就朝兩岸進行政治對話以至政治談判,最終實現和平統一,邁開關鍵的一步。當然,也使兩岸四地融結成大中華經濟體,國力更為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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