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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渣泛起獨派社團竟要推動“統獨公投”

http://www.CRNTT.com   2012-03-28 08:25:28  


 
  這是一個危險的訊號!因為李應元要推動“修憲”的標的,是要在台灣地區進行一次“統獨公投”。實際上,根據二零零五年六月第七次“修憲”之後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的規定,“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這就顯示,倘若民進黨黨團在“立法院”提出主旨為刪除“憲法增修條文”中“因應國家統一之需要”文字的“修憲案”,一旦獲得“立法院”通過,就必須交付全民公投複決,而且其主文有可能是“你是否同意刪除《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詞句”,這就是“統獨公投”了。

  倘真的這樣做,就將是抵觸《反分裂國家法》第二條“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家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規定,北京也就被迫要執行《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關於“‘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所賦予的責任,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來國家主權和領土的完整。 目前經過海峽兩岸人民的努力,好不容易才形成的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良好形勢,就因“獨派”社團的輕舉妄動而受到損害,台灣社會化民眾就將陷入動盪不安的困境。因此,凡是一切渴望和平穩定、繁榮富足的台灣居民,都必須設法遏止“獨派”的這一圖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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