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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團修訂兩岸關係條例藏有機鋒

http://www.CRNTT.com   2012-07-23 08:15:51  


民進黨中央日前由黨主席蘇貞昌親自出面召開記者會,會上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強調,民進黨已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列為最優先、非過不可法案,如果臨時會無法過關,下會期也務必通過。圖為民進黨中央記者會。(中評社 鄒麗泳攝)
  中評社北京7月23日訊/台灣“立法院”將於明(二十四)日召開臨時會。馬政府是希望能在短短的四天會期內,成功闖過“證所稅”、“美牛修法”及“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人事案等大關,以達到在本會期內完成五十個法案之目的。而民進黨黨團則推出兩大優先法案——《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以作反制,為此,民進黨中央日前由黨主席蘇貞昌親自出面召開記者會,該黨執政縣市首長與“立院”黨團三長則列席助陣。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強調,民進黨已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列為最優先、非過不可法案,如果臨時會無法過關,下會期也務必通過。

  “立法院”上一次大規模修訂《兩岸關係條例》,是在二零零三年。藍綠朝野經過一年的衝突和協商,於當年十月九日三讀通過《兩岸關係條例》修正案。這是《兩岸關係條例》於一九九二年頒布實施後十一年來最大規模的修正。在總共一百三十三個條文中,新增條文三十七條,修正條文五十五條,調整比例高達百分之七十。此前和此後,雖然不時都曾有修訂《兩岸關係條例》,但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式地對個別條文的修修補補。現在,九年過去了,馬政府只是又打算循從慣例,進行個別台灣的修訂,亦即在“立法院”去年已經完成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針對強制驅逐出國或收容外國人的法定程序,增訂驅逐出國前應召開審查會、收容之法定事由、收容期間上限與廢止收容等相關規定,為進一步賦予大陸及港澳地區人士正當法律程序的保障,參照該法相關規定,修正《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並已於五月三十一日由“行政院”院會就此通過《兩岸關係條例》及《港澳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但料想不到的是,民進黨會反客為主,提出大規模式修訂的《兩岸關係條例》修訂草案,頗有“突然襲擊”的意味。九年前是在民進黨執政的情況下,由陳水扁政府提案修訂,主導者為時任“陸委會”主委的蔡英文;而現在民進黨在野,對《兩岸關係條例》進行大規模修訂的提案,又是由民進黨透過黨團提出,而現任黨主席是蔡英文在黨內的競爭對手蘇貞昌,真是頗為弔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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