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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路外交”偷渡為“實質外交”?

http://www.CRNTT.com   2012-09-01 09:05:22  


馬政府以“活路外交”偷渡比“務實外交”更具“兩個中國”意味的“實質外交”?
  中評社北京9月1日訊/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登載評論員富權的文章《“活路”偷渡為更甚於“務實”的“實質外交”?》,文章指出, 聲稱要推動“活路外交”,實行“外交休兵”的馬政府,如今將其派駐“非邦交國”的“代表處”、“辦事處”改稱為“使領館”,“代表”、“處長”改稱為“大使”、“總領事”,其實是做出了連李登輝、陳水扁也只是敢說不敢做的“特殊兩國論”及“一邊一國論”,這是以“活路外交”來偷渡比“務實外交”更具“兩個中國”意味的“實質外交”。詳論如下: 

  真是“說起風,就下雨”,本欄前、昨兩日才評議道,儘管在“總統”選舉的電視辯論中,馬英九批評蔡英文的“從世界走向中國”策略是錯誤的,應當實行“從中國大陸走向世界”,但在實務上,他卻是從其第二個“總統”任期開始,就已扭轉了其“從中國大陸走向世界”的路線,改為奉行“先親美友日後和大陸”策略,開始“開拓國際活動空間”了;昨日“外交部”就公佈了前日修正通過的《駐外人員對外名義與加銜要點》,決定將其派駐無“邦交”國的代表處原先使用的代表、副代表名稱,改稱為“大使”、“公使”,及將辦事處處長改稱為“總領事”。就此,後續的流程也要進行更動:以往代表任命只需要“行政院長”核定,接著在“外交部”宣誓就職即可;但改稱“大使”後,就必須改由“總統”來任命,屆時所有無“邦交”國的代表,都可能要由“總統”來重新任命。當然,由於這些“大使”的駐在國不承認台灣的“國家”地位,再加上雙方沒有外交關係,因而駐在國的國家元首肯定不會接受這些“大使”遞交“國書”,也不承認其“大使”地位。因此,台灣“外交部”此舉,只能是“獨自偷著樂”而已。

  為何聲稱要奉行“外交休兵”政策的馬政府,卻要推動這項比李登輝、陳水扁的“務實外交”更具“實質外交”意味的小動作呢?“外交部”發言人夏季昌昨日解釋說,對內而言,修改官銜只是為了簡化、整併現行複雜的職稱問題;對外來說,仍會維持既有的代表稱呼,不可能對“外交”關係產生負面影響。他還表示,這項變革是為了提振駐外人員士氣,因為許多資深外交官長年擔任代表一職,始終沒有“大使”頭銜,因此才做出這樣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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