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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黨發動“三合一罷免”的密底算盤

http://www.CRNTT.com   2013-01-10 08:50:25  


 
  其實,在去年十一月間,台聯黨就曾偕同多個民間社團發起全島性“罷免馬英九”的連署活動,並公佈要求馬英九下台的“十大理由”,包括亞洲經濟最慘、拒絕改革致社會階級對立、政府基金弊端連連、稅制不公、債台高築達二十一點四七兆元、司法黑暗、史上跳票最多、油電雙漲、依賴中國(大陸)導致產業空洞以及“捏造九二共識”等。但不少法政人士指出,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總統”必須在就任一年才能罷免,因而台聯黨的這個行動暫時未能風風火火地推動起來。既然如此,為何卻又突然“插花”,搞出了個“罷免國民黨立委”運動來了呢?

  原來,這是謝長廷和台聯黨“不謀而合”的策略運用。這是因為,雖然到今年五月二十日,馬英九就已經任滿一周年,按規定是可以進行“罷免”,但按“憲法增修條文”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規定,罷免“總統”的“門檻”極高,而且還不單止一道“門檻”。實際上,首先,必須跨過“立法院”提案的“門檻”,必須先要有全部“立委”四分之一提議,再獲得全部“立委”三分之二同意後,才能成立“罷免案”,交付“公民複決”;其次,是必須跨過“公投”的“門檻”,必須有過半選民投票、有效票過半同意罷免,才能通過。

  因此,不要說,按照過去三次六道“公投題”的“公投”經驗,即使是與“總統”、“立委”選舉綑綁一起進行的“公投”,其投票率及同意票率都極低,根本無法與同時進行的“總統”、“立委”選舉的投票率相提並論,因而單獨進行的“罷免總統公投”,投票率更將會極低,因而將會遭到否決;就說是“立法院”提案的“門檻”,也難以跨過。實際上,以民進黨和台聯黨的“立委”只有四十三席,雖然因為剛過議席總數的三分之一,可以提出“罷免總統案”,但卻跨不過通過“罷免總統案”的三分之二“門檻”,亦即是難以成案。

  因此,在野黨提出“罷免總統”的訴求,是形式多於實質,造勢多於目的。無非是要藉此徹底“汙名化”馬英九,在輿論上削弱馬英九出任“總統”的正當性,也是要為國民黨“執政無能”製造輿論氛圍,為二零一六年“總統”大選時拋出“換黨換人試試看”的選戰主軸做好鋪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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