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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維迎:反腐敗的兩難選擇

http://www.CRNTT.com   2013-03-14 09:34:43  


 
  另一種可選擇的辦法叫做不算老賬算新賬,不往後看往前看,也就是我前面提到的吳思、李永忠等最近提出的有條件的特赦。按照吳思的觀點,通過有條件的特赦,換取官員擁護民主化的政治改革。李永忠認為,如果算老賬,問題會越來越多。當然,我想他們只是提出一個基本的思路,具體措施需要我們進一步研究。事實上,國際上已經有好多經驗,包括香港地區也有很多經驗,發達國家有,發展中國家也有,幾乎所有原來腐敗嚴重的國家,在反腐的過程當中都面臨著同樣的問題。

  我個人的建議是,以十八大為界,十八大之後不再腐敗的官員就既往不咎,十八大之後繼續腐敗的官員新賬舊賬一起算。所以,也不是說都那麼很容易過關。同時,要啟動政府官員的財產公示和注册,接著要研究超過合理收入之外的部分,究竟是沒收,還是設立特別稅,交稅之後就歸他們自己。

  但是,必須堅持的一個原則是,如果你不說實話,你就應該受到懲罰。比如你有10套房子,你公示的時候只說2套,一經查實,另外8套應該全部沒收,也就是政府官員在這個時候不說真話要冒更大的風險。當然,也可以施行自願公示,不願意公示的官員離開政府崗位。在這樣做的時候,同時要加強我前面提到的那幾項反腐措施,包括減少政府的權力,實行新聞自由,加強輿論監督,還有更為長遠的就是建立一個法治社會和一個民主體制。當然,在政府官員的權力受到約束的情況下,政府官員合理的報酬也確實應該提高。

  三

  但是,這樣的措施面臨巨大的挑戰。第一個挑戰就是如何化解民眾的不滿。民眾會認為這是相當不公正、不公平的,憑什麼這些腐敗分子就可以輕易豁免。這種不滿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第二個挑戰是怎麼使得這個政策本身變得可信。因為任何政策,不可信是不會有效果的。

  首先,怎麼求得民眾的理解。我們必須告訴大家反腐敗的目的是建立一個廉潔、高效的政府,而不是為反腐敗而反腐敗,更不是為了殺人。殺再多的人,抓再多的官,如果我們未來的政府仍然有像現在這樣嚴重的腐敗,那我們可以說沒有取得任何成就。

  其實,有條件特赦就像資不抵債的企業進入破產程序一樣,即使對債權人而言,免除一部分債務讓企業活下來,也總比拖死好。當然,我們人類有一個弱點,我們經常注意了手段,忘記了目標,就像我們賺錢一樣,本來賺錢是為了活得幸福,但是我們經常為了賺錢而犧牲幸福。我們反腐敗當中同樣要避免類似的問題,不能只注重手段,忘了我們的目標。

  還應該看到,過去的歷史真的相當複雜,體制不合理是腐敗現象普遍化的主要原因,我們看到一些被抓起來的官員得到當地老百姓的同情,因為他們覺得這些人真是幹事兒的人,那些不幹事兒的人反倒沒有被抓起來。

  我認為這個問題應該進行全民大討論,因為這對中國的未來太關鍵了。必要的時候可以進行全民公決投票,像阿根廷等國家就做過這樣的措施。政府提出一個具體的方案,然後全民投票,同意還是不同意,我們可以規定一個比例,比如50%以上的人認同,我們就做,如果大部分人不認同,我們就不要做。我也相信,如果我們有周全的設計,政策在實行1~2年之後,民眾就會認識到它的好處。當老百姓看到腐敗現象大大減少,政府服務大大改進的時候,他們就會更能夠理解這樣一個政策的好處。當然,這要求老百姓有一定的耐心。

  可信性問題怎麼解決?靠政府出一個紅頭文件恐怕不行。政府的政策多變,經過全國人大通過的法律,其可信度還是大大高於政府的紅頭文件。所以,我建議可以通過全國人大立法的方式保證這樣一個政策的可信性。同時也可以搞試點,可以選擇幾個縣,或者幾個市,取得經驗,再在全國推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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