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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互設辦事處應避免造成國與國關係

http://www.CRNTT.com   2013-03-26 09:03:43  


 
  而林中森董事長日前所使用的“簽證”一詞,就是適用於“國與國關係”;而適用於兩岸關係領域的同一意涵的詞彙,則是“簽注”。實際上,“簽證”是一個國家的主權機關在本國或外國公民所持的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上的簽注、蓋印,以表示允許其出入本國國境或者經過國境的手續,也可以說是頒發給他們的一項簽注式的證明,簽證是國家主權行為,任何國家都可以拒絕提供拒絕核發簽證之理由。而“簽注”則是中國特色的詞彙,是針對在國境之內卻有著出入境管理的特殊情況而使用的,主要是適用於與香港、澳門、台灣之間的出入境證件之上,因而它所體現的是內地與港澳的關係,及兩岸關係。因此,《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就都是使用“簽註”一詞;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入境出境管理法》,則是使用“簽證”一詞,兩者之間不能混淆弄錯。 

  其實,在兩岸互設辦事處的功能中,有可就地簽發證件一項,是由大陸海協會長陳雲林,在二零零八年六月底的第一次“陳江會”上,主動提出來的。這充份顯示,大陸方面也深知在大陸投資、工作、修讀、居留的台灣居民對證件問題的煩惱。因此,就有逐步改革,向台灣居民提供便利的考慮及實際行動,從實施“台胞證”終身號碼,到計劃如同港澳居民的“回鄉證”那樣,向台灣居民發放卡式的“台胞證”。均是如此。因此,兩岸互設的辦事處倘能具有就地核發證件的功能,就更加方便了,完全符合“以民為本”的精神。

  誠然,陳雲林當時的說法,也是針對大陸居民申領“入台證”同樣也是遇到困擾的問題。而在過去,台灣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善意作為。比如,在兩岸直航之前,大陸居民前往台灣必須經過香港、澳門領取“入台證”。其中途徑香港者,在到了香港赤臘角機場之後,還必須以來回兩個鐘頭的路程,跑到市區金鐘的中華旅行社領取證件,頗為困擾。中華旅行社就與香港特區政府協商,獲得同意在機場開設辦事處,方便大陸居民在機場就可以領取到“入台證”,十分方便。但在民進黨嚴卡之下,經費無法解決,只好從駐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擠兌出來予以支持。因此,倘若海基會在大陸的辦事處也能就地核發證件,也是給大陸赴台人員公幹的官員,及所有赴台旅遊、探親的居民提供方便,因而可說是兩贏互利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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