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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主權恢復日”是怎麼一回事?

http://www.CRNTT.com   2013-05-06 10:44:00  


 
  實際上,針對1952年“4月28日”,任何對戰後日本政治外交史略為關心的人士都會知道還有兩重意義。其一是,就在《舊金山和約》生效的同一天,《日美安全保障條約》也生效;其二是日本與逃亡至台灣的國民黨政府簽署的《日華和平條約》(北京有人戲稱之為《日蔣和平條約》)。

  前者意味著日本在擺脫美國單獨統治,“主權恢復”的同時,無論是在軍事、外交、政治或經濟的政策上,都仍然深受美國的約制。戰後以來,日本當局之所以處處以美國為馬首是瞻,原因即在於此。從這層意義上來看,安倍的高呼“主權恢復”或“回歸國際社會”,其實只是說對了一半。因為在實質上,同一天《美日安保條約》的生效,已經足以說明華盛頓對東京所採取的戰略,是以“控制”代替原有的“統治”罷了。

  時至今日,日本統治精英之所以對白宮仍然要戰戰兢兢,不敢真正說聲“不”字(包括虛張聲勢的國粹主義分子石原慎太郎和花拳綉腿、虎頭蛇尾的鳩山由紀夫),道理也在於此。不但不敢說“不”,戰後對美採取臥薪嘗膽態度的日本當局還要假借白宮的聲勢狐假虎威。安倍及其前任者在加緊推動修憲的同時,不忘深化日美軍事同盟,及迫不及待地表示要行使 “集體自衛權”,充分地說明了這一點。

規定中日的“扭曲關係”

  至於1952年4月28日簽署的《日華和平條約》,其實際意義是規定了在戰後東西陣營對峙的冷戰體制下,日本只能沿著美國反共和反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走,充當華盛頓遠東的馬前卒和棋子。如此這般中日兩國的“扭曲關係”,直到1972年9月日相田中角榮訪華,中日兩國恢復邦交後才告一個段落。

  由此可見,“4.28”並非有如安倍所描述那般,象徵著日本真正當家做主,“主權恢復”與“回歸國際社會”的重要日子。恰恰相反,打從那一天開始,日本的一切既得受制於《日美安保條約》,又得奉華盛頓之命,與剛剛誕生的鄰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交惡與對立。

  了解了上述兩個條約(《舊金山和約》與《日美安保條約》)同日生效,和《日華和平條約》同日簽署的大背景與所含意義,人們再回頭看這回安倍首相主導的“恢復主權與回歸國際的紀念儀式”,不能不感到突兀與不協調。

  尤其令人百思莫解的是,針對4月28日“兩個條約生效、一個條約簽署”,即“三者一體”配套出籠的條約了如指掌的日本朝野各界(包括為慶典敲鑼打鼓的日本大眾傳媒),幾乎都一字不提《日美安保條約》與《日華和平條約》在同一天分別生效與簽署的重要意義。(對於61年前的“4.28”,朝野與大眾傳媒流露出來的唯一不滿,只是沖繩未能同時回歸的“屈辱”。)這是官方刻意的輿論誘導,還是日本上下已達成“共識”,或者是日本社會突然患了有選擇性的“集體健忘症”,確是耐人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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