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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互設辦事處 制度性安排意義重大

http://www.CRNTT.com   2013-05-19 09:04:07  


馬英九在去年將“兩岸互設辦事處”確立為兩岸政策的主攻目標。(資料圖)
  中評社北京5月19日訊/資深台灣問題評論員林修祺日前撰文《兩岸互設辦事處 制度性安排意義重大》表示,兩岸兩會互設綜合性辦事處,最可能是今年兩岸關係的重要突破點。馬英九在去年將“兩岸互設辦事處”確立為兩岸政策的主攻目標,今年1月完成初步評估,4月“行政院”通過了《大陸處理兩岸人民事務機構在台設分支機構條例》草案,賦予大陸海協會在台設置辦事處的法源基礎,大體上已完成相關的修法工作。

  兩岸兩會互設辦事處,台灣高達7成民眾支持,卻遭到綠營的強烈挑戰。台聯黨主席黃昆輝日前接受專訪時提出,兩岸若要設處,應依照國際慣例與範例,使其具備實質功能;不能以海基海協分支的架構來設立,“否則有逃避國會監督、黑箱作業之弊”。他指稱,如果採取兩會分支模式,則與香港澳門的互動無異,顯現台灣與港澳都同屬中國,“這吃虧就大了”。當“行政院”通過有關法例草案後,民進黨前主席蔡英文隨即質疑,未來兩岸互設辦事機構是否沒有政治前提?私下會否處理政治議題?如何確保享有對等待遇?

  兩岸特色的制度性安排

  即使是參與主導的陸委會,對兩會互設辦事處的定位和功能,也有不少的誤解或誤導,例如在定位上認派駐重要國家機構或代表處定位,朝“准領事館”及官方性質方向思考;在功能上包括核發簽證;台灣駐陸機構將由陸委會官員任職。按此說法,就等同於要跟大陸搞“國”與“國”的“官”系了。海基會在北京設置的辦事處,並非大陸各省在北京設置“駐京辦”的性質,但也絕不等同“領事館”。馬英九在4月23日接受媒體專訪時特別澄清,兩會互設辦事處並非領事館,不可能核發簽證;而兩會所設的辦事處,無論室內室外都不需要掛“國旗”,因為雙方對於彼此並不是“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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