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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農業轉型與政策選擇

http://www.CRNTT.com   2014-01-16 08:45:48  


 
二、農業經營方式與制度安排的重大變化

  文章稱,結構變革不僅帶來農業發展模式轉變,而且帶來農村人地關係變化和要素相對價格變化,農地的經濟重要性處於下降,農民對土地的觀念在悄悄發生變化,這些變化也在誘發和推動農業經營制度的變遷。

  第一,土地流轉速度明顯加快。土地規模過小、細碎化程度高,一直被認為是妨礙農業現代化的突出問題。到2003年時,農業部農村固定觀察點對全國東、中、西部20842戶的抽樣調查顯示,全國土地流轉面積占總耕地面積的9.1%。近年來,隨著農村人口與勞動力非農化進程加快,農村土地流轉也呈加快之勢。截至2011年底,全國家庭承包耕地流轉總面積達到2.28億畝,占家庭承包經營耕地面積的17.8%。從區域來看,不僅發達地區農地流轉比例高,農區的農地流轉增速也十分顯著。

  第二,農業經營主體在家庭經營基礎上呈現多樣化。根據農業部經管司統計,2011年,全國集體所有農用地總面積60.6億畝。其中耕地13.8億畝、園地1.2億畝、林地18.4億畝、草地22.9億畝、養殖水面0.8億畝、其他3.5億畝。其中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耕地面積12.8億畝、園地0.6億畝、林地9.1億畝、草地15.7億畝、養殖水面0.3億畝,合計為38.5億畝,占農用地面積的63.5%。隨著土地流轉加快,土地轉入主體趨於多元化。

  第三,農戶土地經營進入適度規模階段。隨著更多的農村勞動力轉到非農部門就業,農地經營規模進入逐漸擴大時期。在勞均耕地規模上,按農業勞動力計算的勞均耕地面積從2004年的5.97畝/人增加到2009年的7.05畝/人。從區域來看,東部沿海地區由於農村勞動力的非農化比例更高,農業勞動力占農村總勞動力的比重從1990年的66.77%下降到2009年的32.32 %,東部地區勞均耕地規模也從1990年的3.4畝/人上升到2007年的4.99畝/人。在中部地區,農業勞動力占農村總勞動力的比重從1990年的82.2%下降到2009年的65.5%,其下降程度沒有東部地區顯著。勞均耕地規模的上升也沒有東部地區那麼明顯,從1990年的3.19畝/人上升到2007年的3.67畝/人。

  截至2011年底,全國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耕地面積12.77億畝,家庭承包經營農戶2.288億戶。經營耕地10畝以下的農戶有2億多戶,占家庭承包戶總數的85%以上。經營耕地在10畝以上的農戶已經占到15%。在經營規模擴大的類別中,10-30畝和30-50畝兩個組別的比例最高,分別達到10.7%和2.3%,與農區人地關係、技術條件及農民經營能力比較相稱。除此之外,另外幾個經營規模較大的類別儘管占比不高,但農戶數也不少,經營耕地50-100畝的農戶有194.1萬戶,經營規模在100-200畝的農戶有53.2萬戶,經營規模在100-200畝的農戶有53.2萬戶,在中國這樣長期處於過小規模農業經營的國家,出現如此多的適度規模農戶,其對未來農業效率及收入分配的影響,值得關注。

  第四,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進入新階段。引導小規模、分散農戶走合作化道路,一直是黨和政府所致力的,也作出了不懈努力,但付出了巨大代價。近年來,隨著農村市場化程度深化,農村能人成長,農業產業鏈延伸,農產品產業化、區域化、集中化形成,以及農資購買與農產品銷售合作的規模效益顯化,農民專業合作的收益提高、成本下降,農戶之間以自願為基礎、以互利為紐帶的合作意願提高,中國農民專業合作發展進入歷史新階段。《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正式施行以後,中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快速發展,截至2011年末,全國共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50.9 萬個,平均每個行政村成立合作社0.9個;年度財政扶持資金總額44.6億元,扶持2.9萬個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壯大,平均每個合作社獲得財政扶持15.6萬元。全國實有社員3444.1萬戶,平均每個合作社有70個成員;通過合作社帶動非入社成員5366萬戶,平均每個合作社帶動105戶。合作社平均為每個成員統一銷售農產品1.34萬元,平均為每個社員統一購買化肥、種子、農藥等生產投入品4600元。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一種便於農民開展規模經營、拓展市場空間、提高談判地位和完善自我服務的組織形式,成為轉變中國農業經營方式的重要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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