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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供給側改革推動全面改革

http://www.CRNTT.com   2016-02-28 08:22:16  


從“需求側”轉向“供給側”相當於從“政府調控側”轉向“全面改革側”。
  中評社北京2月28日電/供給側改革並不像有些人理解的僅僅是淘汰落後產能、淘汰僵屍企業、使供給結構與需求結構對稱那樣簡單,而是針對經濟結構性問題的深層次制度矛盾而推進全方位的改革,也就是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的要求推進全面改革。可以說,從“需求側”轉向“供給側”相當於從“政府調控側”轉向“全面改革側”。若只是針對產業結構的表層問題而進行一些不痛不癢的調整,那必將耽誤真改革的時機,並帶來新的問題。

  供給側改革主要內容有哪些

  上海證券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李佐軍博士介紹,供給側改革的內容,可分為針對主體的改革、針對要素的改革和針對結構的改革三類。

  首先,針對主體的改革。即針對民眾、企業和政府等各種主體的權利進行優化配置,以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此要重點推進創業就業制度改革、國有企業改革、壟斷行業改革、政府機構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司法制度改革等。

  其次,針對要素的改革。包括針對要素投入的改革和針對要素升級的改革。針對要素投入的改革包括土地制度改革、資源產權制度改革、金融制度改革、環境制度改革等。針對要素升級的改革包括科技制度改革、教育人才制度改革、信息管理制度改革等。

  再次,針對結構的改革。即針對解決產業結構、區域結構、收入結構不合理問題而推進的改革,包括價格制度改革、投資制度改革、戶籍制度改革、城鄉差別福利制度改革、幹部考核制度改革等。

  供給側改革的正確方向  

  文章認為,推進供給側改革的正確方向應是“八減八增”:減少政府管制,增加市場活力;減少行政壟斷,增加公平競爭;減少稅費負擔,增加企業效益;減少政府機構,增加社會組織;減少貨幣超發,增加直接融資;減少政府投資,增加社會投資;減少資源消耗,增加智力資本;減少短期政策,增加長期法治。

  其一減少政府管制,增加市場活力。即通過行政管理制度改革、審批制度改革等,減少行政審批和行政管理,保障企業和個人的自主權,激發市場活力,增加有效供給。

  其二減少行政壟斷,增加公平競爭。即通過政府改革、壟斷行業改革、價格改革等,限制和減少壟斷,打擊特權,維護公平,促進競爭,實現市場出清,化解產能過剩等。

  其三減少稅費負擔,增加企業效益。即通過預算制度改革、稅收制度改革等,減少稅收,清除不合理收費,減輕企業負擔,提高企業盈利水平,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其四減少政府機構,增加社會組織。即通過政府機構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等,精簡政府機構,精簡政府人員,放寬社會組織設立條件,擴大政府與市場之間的力量。

  其五減少貨幣超發,增加直接融資。即通過貨幣制度改革、金融制度改革等,控制貨幣發行和通貨膨脹,穩定社會預期,大力發展各種層次的資本市場,增加投資渠道,鼓勵創業和創新。

  其六減少政府投資,增加社會投資。即通過投融資制度改革、政府職能改革等,放寬市場准入,降低政府投資的比重,增加社會投資的比重,激發社會活力。

  其七減少資源消耗,增加智力資本。即通過能源管理體制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環境保護制度改革、生態制度改革、科教人才制度改革等,降低資源能源消耗,優化資源能源結構,控制環境污染,提高智力資本比重,減輕經濟發展對資源環境的依賴。

  其八是減少短期政策,增加長期法治。通過宏觀調控制度改革、司法制度改革等,減少宏觀政策調控的頻率,保持宏觀政策的相對穩定,使社會轉向通過法治手段解決各類矛盾和衝突。

  2016年供給側改革的重點領域

  文章表示,按照2015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2016年是中國推進供給側改革的攻堅之年,要將推進結構性改革與全面深化改革結合起來,“要加大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力度,推出一批具有重大牽引作用的改革舉措”,要重點推進如下供給側改革。

  第一,大力推進國有企業改革。與非國企相比,國企更易形成產能過剩和高庫存,更易通過高負債尋求高速發展。故解決產業結構等結構性問題須大力推進國企改革,要加快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加快推進壟斷行業改革等。

  第二,加快推進財稅體制改革。絕大部分經濟結構性問題都與財稅體制有關,如僵屍企業的大量存在就與財稅制度的支持有關。故要抓住劃分中央和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完善地方稅體系、增強地方發展能力、減輕企業負擔等關鍵性問題,加快推進財稅制度改革。

  第三,加快推進金融體制改革。很多經濟結構性問題也與金融體制有關,如杠杆率高就與金融體制密切相關。故要抓緊研究提出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方案,加快推進銀行體系改革,深化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等。

  第四,加快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所以淘汰落後產能和僵屍企業很難,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職工下崗難,職工下崗難又與養老保險制度不完善有直接關係。故要加快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完善個人賬戶,堅持精算平衡,提高統籌層次。

  第五,加快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在經濟結構調整陣痛過程中能否維持社會的和諧穩定,離不開醫藥衛生體制的保障。故要在保基本、強基層的基礎上,著力建立新的體制機制,解決好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第六,加快推進涉外領域改革。產業結構調整、資源優化配置要從全球市場綜合考慮。為此,要抓好優化對外開放區域布局、推進外貿優進優出、積極利用外資、加強國際產能和裝備製造合作、加快自貿區及投資協定談判、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等工作。要改善利用外資環境,高度重視保護外資企業合法權益,高度重視保護知識產權。要抓好“一帶一路”建設落實,發揮好亞投行、絲路基金等機構的融資支撐作用。

  “十三五”全面改革的主要內容

  文章指出,十八屆三中全會後,中國開始進入全面改革的新時代。“十三五”的全面改革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領域的改革,主要包括政府管理體制改革;政治體制改革;文化體制改革;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福利保障等社會領域體制改革;土地制度改革;城鄉分割體制改革;壟斷行業改革;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金融財稅投資體制改革。

  其一政府管理體制改革。改革開放以來雖然已進行過多次政府管理體制改革,在機構和人員精簡上取得了一些進展,但在政府職能轉變等實質性方面沒有取得明顯成效。政府依然是“大政府”和“強政府”,公共服務薄弱,審批職能過多,政府行為缺乏有效監督,權力“設租”和“尋租”現象還比較普遍。今後應優先推進政府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精簡機構和人員,理順各部門的責權利關係,適當減少地方政府管理層次,強化公共服務職能,減少行政性管制,取消一切不合理的審批等。

  其二政治體制改革。政治體制決定著社會各階層的權利安排,是深化經濟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改革的基礎保障,是一項繞不過去的改革。由於過去主要推行了“經濟改革優先”戰略,因而導致政治體制改革嚴重滯後,由此帶來了一系列問題。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核心是保障民權、限制公權、取消特權,建設現代社會,保障居民的產權、自由選擇權和平等交易權等。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關鍵是建設現代法治,用“善法”來平等約束各個主體,樹立憲法的權威,建立獨立公正的執法和司法體系,切實解決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執法不嚴不公等問題。

  其三文化體制改革。這裡的文化不是狹義的文化產業,而是廣義的思想意識。在三十年改革開放中,經過多次思想解放,我們已在文化體制改革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績,但總的來說,文化體制改革仍然嚴重滯後於經濟體制改革,遠不能適應現代社會的需要。文化體制改革的關鍵是如何貫徹“雙百方針”,如何繁榮社會主義文化。為此,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加強社會信用建設,強化輿論監督。同時,建立健全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權益的機制,加大投入力度,扶持公益性文化事業發展,推進文化事業單位改革,大力發展文化產業,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創新文化生產方式,完善文化傳播體制。

  其四社會管理體制改革。這裡的社會管理體制改革不同於教育、就業、收入分配、福利保障等社會領域的改革,而是指如何在政府與市場之間建立起有效的社會自我管理體制,主要包括社會團體和行業組織等方面的建設。改革開放以來,在浙江等市場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行業協會、商會等民間社會組織發揮了重要作用。在政府機構改革過程中,我們設立了一批行業協會,同時還成立了很多學會、研究會等社團組織。但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社會團體和行業組織等社會組織建設還十分薄弱,大部分還沒有獨立發揮作用。今後應在轉變政府職能的過程中,設立更多的社會組織,允許各種社會群體設立自己的維權組織,更好地發揮各種社會組織的作用,以形成與政府管理體制相得益彰的社會管理體制。

  其五福利保障等社會領域的體制改革。社會領域的體制改革包括科技、教育、就業、醫療、衛生、養老、住房、低保、收入分配、救助、應急等多個領域,是一個大家族,屬於民生領域的改革,與老百姓的一系列切身利益緊密相連,為社會所廣泛關注。這方面的改革過去已做了許多工作,但遠未到位,改革的任務仍然十分艱巨。這方面的改革大多屬於政府的公共服務職能,因此必須與政府改革協調推進,如果政府沒有轉到主要為民眾提供公共服務上來,這方面的改革就難以到位。同時,這方面的改革大多需要巨大的投入,因此還需要與財稅和預算管理體制改革相配套。社會領域體制改革的核心是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

  其六土地制度改革。土地是農業的基本生產資料,也是其他行業的重要經營要素(各行業都需要有依托於土地之上的廠房、辦公用樓和住房等),土地還是國民和政府的重要財富形式(財產性收入之一)。土地制度改革具有“牽一發而動全身”的位勢。我們過去在土地制度改革上已做了一些工作,如給了農民土地經營權等,但土地制度改革還未真正破題,主要表現在農民還未獲得土地的永久使用權。由於土地制度改革未到位,導致“三農”問題、城鎮化扭曲、地方政府“趨利化”、房地產發展不正常等問題。因此,今後應加快推進土地制度改革,關鍵是要歸還農民土地永久使用權,建設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實現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

  其七城鄉分割體制改革。城鄉分割體制改革包括改革城鄉分割或城鄉不平等的戶籍制度、產權制度、勞動就業制度、福利保障制度、財稅和投資制度等。城鄉分割體制是在計劃經濟體制時期形成的,當初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優先保證城市的工業化建設。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幾年來,通過允許農民進城打工、保障農民工的權益等,在城鄉分割體制改革方面取得了一些進展。但與建設全國公平競爭的統一市場、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相比,城鄉分割體制改革的任務還十分艱巨。今後要從保障廣大農民的基本國民待遇出發,加快推進城鄉分割體制改革,努力建設城鄉統一的戶籍制度、產權制度、勞動就業制度、福利保障制度、財稅和投資制度等。

  其八壟斷行業改革。除了自然壟斷行業有一定的合理性外,行政壟斷行業和市場壟斷行業都與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和社會主義公平正義原則相衝突,必須進行改革。到目前為止,金融、電信、電力、石油、石化、郵政、鐵路、民航、煙草、黃金、水務、煤氣等行業仍然處於高度的行政壟斷和市場壟斷之中,造成了壟斷性行業與競爭性行業之間的嚴重不公平競爭,不利於科學發展和和諧社會建設。同時,中國還存在地方封鎖、地方保護等地方壟斷現象。因此,今後應加快壟斷行業改革,要以敢於碰硬的大無畏改革精神,向這些壟斷行業開刀,鏟除壟斷特權,改出一個公平競爭的行業秩序來。

  其九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由於實行了幾十年的計劃經濟,中國積累了龐大的國有資產,這些國有資產是全體國民的財產,而不僅僅是國有企業的財產,更不僅僅是國有企業經營者和國有企業主管部門的財產。如何保護和管理國有資產是一個必須解決的重大課題。在過去的改革中,我們已建立了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等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但還有一些重大問題沒有解決,如全國人大作為全體國民的代表機構應對國有資產行使監督管理權的問題就沒有解決,國有企業作為承擔一定公共利益、享有國家政策保護的特殊組織應給國民更多投資回報的問題也有待解決。因此,今後應進一步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解決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保護、監管和回報等問題。

  其十金融財稅投資體制改革。這些改革主要涉及政府的宏觀調控管理,對保證宏觀經濟的穩定、維護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秩序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改革開放以來,這些領域的改革可以說一直在進行,也取得了一些進展,但由於政府管理體制改革滯後,導致這些領域的改革都遠未到位,如各金融領域的綜合監管體制、公共財政管理體制、預算監管體制、投資監管體制等就遠未到位。由此導致了一定程度上存在政府宏觀調控手段不科學、金融風險較大、政府聚集財力過多、各級政府財力分配不合理、政府在公共服務領域“缺位”嚴重、投資效率低、“尋租”腐敗嚴重等問題。因此,今後應加快金融財稅投資體制改革,建立現代金融監管體制,建設公共財政體系和科學合理的投資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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