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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事關社會公正和諧 應更合理 | |
http://www.CRNTT.com 2009-04-21 11:13:59 |
隨著一年一度全國統一高考的一天天臨近,有關高考公平公正的話題又開始升溫。近年來發生在全國個別地方的高考舞弊事件,不光搶足了輿論關注的眼球,也引起公衆深深的擔憂。畢竟,在這個關系億萬家庭和考生命運的全國大考中,其公平公正早已超出一次考試的界限,而被賦予社會公正與和諧“最後底綫”的豐富含義。 近日,教育部發布《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明確監考、評卷等各項細則,再次從制度上為高考添加了“保險閥”。加強考務人員管理,實行直系親屬回避;嚴格限制考生行為,杜絕利用通訊工具實施作弊;明確異常情況處置辦法,加強考試信息保密措施。通讀有關新聞報道,充分體會到教育部門加大考試監管力度、積極維護高考公正公平所作的努力。這些規定無疑會從細節上確保高考全過程更加嚴密、科學,堵住可鑽漏洞,讓不法之徒無機可乘。 盡管上述規定從技術層面切實提升了高考公平公正的水平,讓公衆感到欣慰,但有關高考公平公正的議論卻不會因之卻步。特別是從制度層面的思考,將伴隨著高考制度改革的始終。 恢複高考以來,我們一直實行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制度。其基本特征是全國各高校的招生名額以省(市、自治區)為單位分配,在統一考試後根據各省的招生名額和考試成績確定各自不同的招生分數綫。這樣做是考慮了全國各地考生人數、教育水平的差異,從某種程度上講確實照顧了教育相對落後地區特別是偏遠地區,但也產生了人口數量較多、高校數量較少的省份因錄取名額相對不足而導致錄取分數綫居高不下,教育發達地區由於錄取名額較多而分數綫較低的新問題。雖然近年來一些省市退出了全國統一考試,自己命題,分數綫失去了直觀可比性,但基於以省(市、自治區)為單位的固定名額招生的實質沒有變,由此產生的問題成為公衆意見集中的焦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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