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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資本求平等待遇 最大障礙爲何

http://www.CRNTT.com   2009-09-06 10:32:04  


民間資本若能夠發揮效用,對中國經濟的產生的動能不小。
  中評社北京9月6日訊/期待已久的《關於進一步鼓勵和促進民間投資的若干意見》有望於年內出台。目前已知的情況是,“20條”內容包括了擴大民營資本的市場准入範圍,削減行政許可事項、改進對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研究制定《放貸人條例》、適當放開中小企業債券市場、民企稅後利潤再投資和技術研發可享受稅收抵免等。上海證券報發表廣州景基投資有限公司投資總監張志鵬文章稱,這是一件值得可喜可賀的事情。因為這不僅意味著更多的民營資本具有了和國營資本在比較公平的規則中同台競技的機會,還表明了中央政府在應對金融危機的思路上,除了“堅定不移地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也開始注重開放市場、鼓勵投資、增加供給的思路。

  文章指出,從深層次來看,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市場應該是走出經濟危機最有效的途徑。經濟學對經濟周期研究表明,造成危機的其實就是繁榮,因為經濟繁榮造成了勞動力、實物資源和信貸出現瓶頸,這最終導致私人花費不可能進一步增長,新的商業機遇也變得無利可圖,蕭條和危機就此出現。因此,所謂的經濟復甦,無非是要解決資源的瓶頸問題。

  在解決資源瓶頸問題上,基本上有三條途徑,一是增加資源投入或者是轉移資源使用方向,二是降低資源成本,用法律或其他的手段,改變合約,凍結或降低工資、降低利率、降低原材料價格等。三是變更資源所有者,將資源轉移到具有新投資眼光的人的手中或者交給更有效率的組織。20世紀80年代由“鐵娘子”撒切爾夫人所推動的私有化政策改革,就是醫治“英國病”的重要策略。

  顯然,今天在中國,片面增加資源的“軟”方式不可行,降低資源成本的“硬”辦法又難執行,唯一的合理途徑,就是激勵那些具有更高投資效率的企業和個人來進入市場。

  文章表示,對於鼓勵民間投資“20條”能否落實還是會落空,社會各方還是不無疑問和擔憂。事實上,這種擔心並不是多餘的。

  2004年出台了“非公36條”,但從實際情況看並未能取得預期成效。2006年國資委提出七大行業將由國有經濟控制,鐘擺又移往了另一個方向。事實上,儘管開放非公資本進入鐵路領域已有多年,但比如中部某地區在此次保增長計劃中,新建鐵路總投資達到3000億元,而投資來源大多是鐵道部與當地政府合資模式,幾乎沒有民營資本進入。可見鼓勵民間投資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還真難。

  從現實來看,推動民間資本投資面臨的阻力依然強大。例如,多年來社會事業中的教育和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嘗試了多種方案,但均在鼓勵民資進入上躊躇止步。同樣,“20條”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上,開放金融市場的問題上,還將受到重大考驗,據悉,在制訂《放貸人條例》時監管部門就有過激烈爭議。這是因為,民資進入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領域,如果沒有法律的強力保障和相應的政策配套,只能是徒有虛名,在競爭中難以享受到平等待遇,缺乏應有的話語權。

  但從鼓勵民間投資“20條”政策出台的直接指向看,更多的是為了應對當前的經濟形勢,即加速驅動經濟復甦。在解除經濟困境時,如果說寬鬆的貨幣政策如同一劑“止痛針”,鼓勵民間投資的政策則仿佛是一味“活力湯”。常常是在經濟危機加重的情況下,鼓勵民間投資的政策指導和具體實施才有可能深入下去。其背後的邏輯是:地方政府所感受到的經濟危機,並不只是對就業和通貨膨脹的壓力,而是對地區經濟增長和財稅收入的壓力,當財稅壓力足夠大時,改革的動力也就會更大。比如,在經濟陷於困難的時候,山西省啟動了中國規模最大的企業重組行動,將有企業主體的煤炭企業數量從現在的2200個變成100個左右。台州政府打算主導百家民企改制 ,引進外資、國資注入民企,以豐富單一的民營經濟結構。

  文章最後說,除了對民營經濟還需有新的認識外,鼓勵民間投資,還是要利用中國經濟發展的“秘方”,一是“試點”,二是地方政府競爭。即由各地先試點,看一看民營企業進入金融、電信、物流、文化、教育、醫療、衛生和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產業後,哪個地區的經濟更快復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