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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報告不應再設GDP增長目標

http://www.CRNTT.com   2013-03-09 09:28:45  


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溫家寶代表國務院向大會作政府工作報告。
  中評社北京3月9日訊/BWCHINESE中文網今載文章“政府工作報告不應再設GDP增長目標”表示,中國政府在實際國民經濟管理中,還有進一步改進的空間和可能。譬如,可否考慮總理和各級地方政府未來在“兩會”上所做的《報告》中,不設定全國乃至各地本年度GDP增長目標?如果能做到這一點,至少有利於短期中國經濟增長方式的轉型,更可能有利於中國經濟的長時期的可持續發展。 

  在2013年3月5日中國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中提到,中國政府把2013年中國GDP增長目標設定為7.5%。中國政府連續兩年把GDP的年增速計劃目標定為7.5%,這說明隨著近些年來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世界經濟全球化的進程,中國政府更加理性、務實。

  此舉本身是一種進步,但筆者認為中國政府在實際國民經濟管理中,還有進一步改進的空間和可能。譬如,可否考慮總理和各級地方政府未來在“兩會”上所做的《報告》中,不設定全國乃至各地本年度GDP增長目標?如果能做到這一點,至少有利於短期中國經濟增長方式的轉型,更可能有利於中國經濟的長時期的可持續發展。

  政府制定國民經濟發展五年計劃及確定全國乃至各地經濟的增長目標,這一做法實際上是計劃經濟的遺產。在計劃經濟時代,制定五年經濟計劃和年度經濟增長目標,實際上是計劃體制下政府要實現快速經濟增長的一種動員和激勵手段,這實際上也意味著經濟增長是政府規劃、推動和主導的。

  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基本上完成從計劃體制向市場經濟的轉型,經濟增長已經主要是企業、民間和市場的事了。政府的主要功能作用應是服務社會、管好民生、維護社會秩序和法律的公平正義。但市場經濟運行多年,政府每年還要制定本年度GDP增長目標及五年發展規劃,這還是計劃經濟時代的傳統思維,有違現代市場經濟運行的基本法則。

  每年各級政府工作報告中,把當年GDP增長定為報告的核心目標存在許多弊端。從2007年以來,溫家寶總理就在許多場合一再表示,中國經濟增長“不穩定、不平衡、不協調和不可持續”,中國政府近年來已經把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改革和發展的一個重要目標。然而,為什麼轉變中國經濟增長方式就是如此之難?這與中國政府每年年初就制定一個年度GDP增長目標,是否有很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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