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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貿區亦是行政改革試驗田 | |
http://www.CRNTT.com 2013-10-02 10:07:17 |
文章分析,金融改革當然很重要,但是從目前中央的表態來看,自由貿易區的中心還是在於行政體制改革,這可以從全國人大常委會8月份不同尋常的舉動中看出。 8月26日,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申請,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停止實施有關法律規定。8月30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四次會議通過了《關於授權國務院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有關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的決定》,根據該決定,自貿區內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等11項行政審批暫停實施。 更為重要的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明確表示“上述行政審批的調整在三年內試行,對實踐證明可行的,應當修改完善有關法律;對實踐證明不宜調整的,恢復施行有關法律規定”。在我的記憶中,全國人大常委會從未批准過“行政審批調整”的決定,而且以調整行政審批為主要內容的改革在以往的各種試驗區中從未出現過。 在自由貿易區之前,中國已經有不少的試驗區,從上世紀八十年代早期的經濟特區,到本世紀開始的各種綜合改革配套試驗區。從目前來看,此次自由貿易區與以往的各項試驗區有著本質的不同。以“深圳經濟特區”為例,1981年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21次會議通過關於授權廣東省、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所屬經濟特區的各項單行經濟法規的決議。特區最主要的特色就是執行與其他地區不太一樣的經濟政策,從現在來看,這個特殊的經濟政策實際上就是各種優惠,當時中國除了經濟特區以外的區域都是屬於計劃經濟,特區獨特的經濟制度吸引了國內外各種資金和人才,在短時間內實現經濟快速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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