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焦點新聞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 
中評智庫:賴清德跳躍式兩岸論述危機何在?

http://www.CRNTT.com   2017-09-17 00:04:02  


 
  換言之,“親中愛台”論述是兩面出擊,一是堅持台灣“獨立”目標,另一是主張擴展式兩岸交流政策。從大陸當局角度來說,堅持“台獨”又主張全方位交流存在目標與手段背離,不具任何可行性。從台灣內部來說,既無法整合泛藍“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一中同表”主張;也難以整合泛綠陣營中“憲法各表”、“台灣共識”、“和中、友中、知中”之說。賴試圖提出一項“巨型政策”,冀望超越、包容與整合泛綠與泛藍政策論述,其企圖心頗為旺盛,但其難度可能超乎想像。

  一、標籤化“九二共識”等同於“一國兩制”,犯邏輯跳躍謬誤。

  賴運用轉移焦點方式連結“九二共識”與“一國兩制”,賴表示:“廢除民進黨黨綱也不是問題,下一個問題是你接不接受九二共識,接受九二共識也不是問題,問題是在一國兩制,台灣人民不可能去接受澳門跟香港地位的九二共識這個可以看得出來。”這混淆“九二共識”等同於“一國兩制”說法,基本上,兩者並不一樣。

  “九二共識”是兩岸協商的共同政治基礎,能否重啟兩岸協商、恢復對話進行和平發展的基礎,涉及兩岸關係性質是“內部關係”還是“國際關係”,並無牽涉兩岸統合的制度性安排與內涵。但“一國兩制”則不然,這涉及兩岸關係終局狀態安排,包括政治、經濟、社會、司法及“國防”等領域,恢復兩岸協商並無要求接受“一國兩制”。即使泛藍勢力雖接受“九二共識”,但幾乎全部拒絕“一國兩制”,馬英九執政時期雖接受“九二共識”,但明確拒絕“一國兩制”制度性安排。

  二、運用分裂國家模式應對“一國兩制”,理論尚待建構。

  賴清德劍指大陸當局“一國兩制”統一方略,並不適用於台灣,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擁有人民、土地、政府、主權,不能自降國格;統一應如東西德分裂國家模式,目前德國總理即來自東德。在此隱約看到德國模式“預設國家同一性”、屋頂理論之運用。如果這個推論沒有錯誤,賴就可能援引東西德模式應用於兩岸關係定位之處理,這是繼前“總統”陳水扁後,民進黨內第一位再度提出“兩岸政治統合新架構”的政治人物。

  賴的論述中首次提及以“分裂國家模式”應對“一國兩制”,直指大陸當局的“一國兩制”統一方略,並不適用於台灣。賴表示:“中國不應該只給台灣一條路走,而且強要台灣接受,中國不是要統一台灣,統一要像東西德才叫統一,現在德國的總理梅克爾是東德人,東德的梅克爾擔任統一後德國的總理。”從這段論述可解讀,統一方案不能是“一國兩制”,德國模式始為真正統一。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