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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永紅:構建兩岸命運共同體有助於和平統一

http://www.CRNTT.com   2018-07-10 00:16:45  


 
  其五,以“同等待遇、單向融合”為先導推進兩岸融合發展

  兩岸融合發展,要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雙向融合與一體化發展格局,需要兩岸相互開放,相互給予同等待遇(國民待遇)政策措施。在當前台灣方面不願意向大陸開放因而兩岸難以雙向融合發展的背景下,大陸可以在“兩岸一國、反對台獨”的原則與前提下,以操之在我的方式,先行對台實施同等待遇(國民待遇)政策措施,包括對台灣的藍營資本、藍營民眾實施與大陸的資本、民眾同等的待遇,從而促進兩岸產業、民眾在大陸地區融合發展。

  因此,十九大報告強調,“兩岸同胞是命運與共的骨肉兄弟,是血濃於水的一家人。我們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尊重台灣現有的社會制度和台灣同胞生活方式,願意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我們將擴大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實現互利互惠,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增進台灣同胞福祉。我們將推動兩岸同胞共同弘揚中華文化,促進心靈契合”。

  結語

  中國共產黨十九大報告明確了統一的時間與進程,要求和平發展要為和平統一創造條件。新時代大陸對台戰略有必要做策略調整,推進兩岸融合發展,以增進兩岸共同利益與國家認同,促進和平發展邁向和平統一。兩岸融合發展在內容方面包括兩岸經濟融合發展、兩岸社會(文化)融合發展、兩岸政治(安全)融合發展,目標在於形成休戚相關的兩岸命運共同體,包括利益攸關的經濟共同體、相互認同的社會(文化)共同體、互信包容的政治(安全)共同體。當前,兩岸關係對抗性發展,特別是台灣方面推進“柔性台獨”、缺乏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意願,構成兩岸融合發展的一個重大挑戰與困境,阻礙兩岸雙向融合發展。實踐中,宜遵循“先經濟社會後政治安全,先單向後雙向,先局部後整體,先易後難”的路徑,不斷豐富兩岸融合發展的內涵;並要操之在我,主動介入,積極作為。宜以增進“共同利益、國家認同”為目的、以“兩岸一國、反對台獨”為前提、以“群眾路線、民間交流”為路徑、以“整體+區域、兩條腿走路”為方式、以“同等待遇、單向融合”為先導推進兩岸融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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