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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國安法周年 成效與挑戰

http://www.CRNTT.com   2021-08-14 00:09:11  


 
  根據國安法的規定,香港特區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家安全顧問以及有關國安法的執法(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檢控(律政司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檢控部門)和司法(指定法院專門法官審理)專門機構或機制確立,並在處理違反國安法案件的過程中逐步完善。2020年7月6日首次召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會議上,行政長官會同國安委行使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所授予的權力,為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等執法機構,制定使用第四十三條所規定的措施的相關實施細則。中央駐港國家安全公署成立以來,通過主辦活動、發言人談話等方式在香港社會的能見度逐步提升,並積極支持特區政府涉國安法的有關執法行動。維護國家安全的體制機制和執行機制在香港層面得到初步建立。

  第三,嚴格依據國家安全法處理違反國家安全法的犯罪分子(嫌疑人)。截至2021年6月30日,國安法實施一年來香港警方國家安全處共拘捕涉嫌違反國安法117人,其中64人及3家公司被檢控。根據統計,被拘捕的117人,包括95男22女,介乎15至79歲。被檢控的64人中,8人不涉及國安法,但案件涉及國家安全性質,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案件或處理保釋申請。在涉國安法被檢控的56人中,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都是參與反對派策劃的立法會“35+初選”)、黎智英等5人以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黎智英還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3人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1人次被控恐怖活動(國安法第一案唐英傑,因唐英傑也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1人被控分裂國家(“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12人獲准保釋,占比21%。標誌性的案件正依法處理。2020年7月1日國安法第一案嫌疑人唐英傑以“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罪”被拘捕,並在2021年6月23日進入審判程序;2020年8月10日,香港警方國安處首次引用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對黎智英作出批捕。同時,黎智英違反國安法保釋風波得到處理,維護了國安法的權威。2021年1月6日,香港警方國安處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53名參與非法“35+初選”的反對派成員。

  第四,國家安全法框架下分裂勢力在香港的活動得到控制。國安法實施以來,曾處於高度活躍、亢奮狀態的“港獨”組織和“港獨”分子轉趨低調,在街頭、議會及國際游說等多條“戰線”疲態盡顯,政治能量大幅下降。②“香港眾志”“香港民族陣線”“學生動源”等“能見度”比較高的“港獨”組織紛紛解散或停止運作,其主要成員包括“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峰、羅冠聰、周庭等人退出。代表性的“港獨”組織紛紛解散或停止運作,部分“港獨”分子因違反國安法在香港被拘捕,逃往海外的部分“港獨”分子被香港警方列為通緝對象。2020年7月31日,香港警方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違反國安法通緝潛逃海外的前“香港眾志”成員羅冠聰、“學生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港獨”組織“學生動源”成員劉康、“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駐華盛頓的“港獨”組織“香港民主委員會”總監朱牧民等“港獨”分子。曾囂張一時彌漫香港社會的分裂思潮、分裂勢力和分裂活動得到大幅控制,香港社會整體的安全態勢大幅好轉。一年來,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家安全法潛逃海外而被列入通緝的犯罪嫌疑人已達30餘人,包括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峰、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梁頌恒、前“民間外交網絡”發言人張昆陽及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前總編梁繼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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