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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內地與香港防疫政策銜接之路何在

http://www.CRNTT.com   2022-10-04 00:06:04  


 
  三、內地與香港疫情防控的基本共識

  (一)捍衛生命:疫情防控的最高價值

  過往歷史證明,面對未知病毒的突然襲擊,全人類應當秉持的共識就是生命至上。尊重生命,是內地與香港疫情防控的最大公約數,即無論於何時、何地,基於何種社會制度以及採取何種防控策略,生命至上都理應作為最高價值追求。在新冠疫情全球蔓延並深刻改變人類社會的背景下,基於不同的政治制度、經濟水平、歷史文化,全球各國對生命與人權、自由、秩序、尊重等存在爭論。但伴隨對生命權重要性的再發現、再認識,越來越多政府將生命至上作為抗疫的核心理念。〔23〕《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國行動》白皮書指出,中國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持“人的生命高於一切”的價值理念。〔24〕時任香港特首表示,儘管香港的國際地位十分重要,但在生命至上的大前提下,香港必須實施防疫措施,抗擊疫情。〔25〕可見,基於生命至上,內地與香港得以在多元價值體系中凝聚最大限度的防疫共識,並以此作為防疫政策銜接的價值導向。

  (二)以法抗疫:疫情防控的基本方式

  法者,治之端也。依法防控是內地與香港共同秉承的辦事原則。法治不僅在常規狀態下對國家和社會治理意義重大,更成為應急狀態下應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底線保障。儘管香港曾發生反國安立法、“修例風波”等爭議性亂局,但總體來看並未對法治基礎構成重大影響,香港的法治價值繼續在《憲法》《香港基本法》以及《香港國安法》所構築的法治框架內得到鞏固和優化。例如香港依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制定《緊急情況(豁免法定規定)(2019冠狀病毒病)規例》,為新冠疫情防控措施提供法律依據。特區政府認為,作為法治社會的香港,採取的每一項防疫措施必須有明確的法律依據。〔26〕之於內地,習近平多次強調,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軌道上統籌防控工作。〔27〕內地將新冠肺炎納入《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的檢疫傳染病管理,將修訂《突發公共事件應對法》《傳染病防治法》以及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等法律部署,也印證了內地始終堅持依法抗疫的基本方式。〔28〕

  (三)弱者優先:疫情防控的應有之義

  全球性公共衛生事件對老人、兒童、基礎病患者等弱勢群體影響更大,尤需重視對此類弱勢群體的生命權保護,這也是國際社會的共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於標準化人群造成的影響可能僅及於生活不方便、行動不自由,對於社會弱勢群體而言則極有可能面臨生存危機。例如,內地某省份開展隔離管控期間,一位老人因不懂網絡搶購蔬菜,在超市門口哀求。〔29〕在某東部沿海發達城市封控區內,一名年僅2歲的小孩因爸媽無暇看管不幸從樓上墜落身亡。〔30〕香港第五波疫情95%的死亡病例為60歲以上長者。〔31〕還需注意,伴隨醫療衛生資源向新冠疫情傾斜,大量慢性基礎性疾病病人的醫療需求未能獲得回應,陷入到無法就醫、藥物緊缺、醫療設備難求的救助困境中。例如武漢疫情爆發初期,京東的“湖北地區 慢性病患者斷藥求助登記平台”在一周的時間內就收到了來自湖北地區的用藥求助信息超過14000條,其中有1/3多為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32〕不難看出,社會弱勢群體顯得格外脆弱,需要優先保障其生存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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